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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过去了,他想忘了她。
起初的一个星期里,除了最初的震惊,他没有任何感觉。
就像原来一样,起床,上班,去工厂,去公司,去开会,去和各种人接洽。
后来的每天,都会想起她,她低头垂眸的样子,第一次见她的样子,她从溪边提着篮子回来的样子,她赤裸身体颤抖着的样子,她站在冷风里头发凌乱的样子,第一次约会她穿连衣裙坐在他对面的样子,一次又一次,重复地、不断地在他脑子里出现。
李哲很确定的一件事是,他爱的是秦臻,这个生性自由洒脱却抛下他的女人。
这份爱,平稳且悠长。
只是秦臻,像一股清新美好的初夏的风,不会为谁停留。
对于她,他说不上是爱还是恨,无法形容,捉摸不透。
深秋,上海逐渐冷了起来,梧桐树叶掉落一地,踩在上面有清脆的声音。
梁明走在路上,想着,怎么解决晚饭,是自己做,还是买点炸鸡再炒个青菜。
走到菜市场时,发现她经常买炸鸡的那家排了好长的队伍,旁边驻足的行人说因为抖音火了才有这么些慕名而来的人。
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就不想买了。
最讨厌从众。
幸好她是人,如果是一种动物的话,这样根本是无法生存的。
所有的生物世界,都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
即便道德倡导尊老爱幼,穷人的老和幼,与富人的老和幼,能一样吗?
不过,梁明是甘于过清贫的生活的,她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只求能善终,如果不能善终也行,人死了谁还知道过的怎么样呢。
比起变得有钱,她更愿意去体验不同的生活,比如去爬很高的山啦,去热带,去西欧,去地中海,去好望角,去科摩多,看海上日出。
秋天的晚霞是粉红色的,不再有橙色的,虽然粉红色也很好看。
那双明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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