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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起身子徐徐坐正,抬手摘下无音乐的耳机掛上脖子,掀起眼皮隐晦威胁道:「孙安,我觉得你的作业还是自己写比较好,你觉得呢?」
孙安,也就是短寸头,一听对方这话连忙立正站好并乖乖噤声。
开玩笑,打从高一开学他傍上他大哥大腿的那天起他就再也没写过作业了,好不容易高二又和大哥分到同一班,这根金又粗的大腿他说什么都不能放啊!
孙安乖巧拉上嘴鍊,扛着书包左看看右看看,还是觉得大哥前面的位置顺眼。
「那里有人坐了。
」少年提醒。
「没差啦,等那个同学回来我再──」
「我建议你换个位置。
」
「好的大哥。
」孙安秒怂。
孙安最后选在大哥左手边落了座。
将物品安置好,他刚想和大哥嘮嗑一会,扭头一看才发现他大哥又重新戴回耳机趴下了。
可孙安不知道的是,他大哥只要一闔眼,脑子里就全是那日江韶在台上的身影。
在遇见江韶之前,他始终认为「一见钟情」这一词极为可笑。
一见钟情意味着两人从前并未见过面,彼此之间更未曾有过任何交集,那么在自身并不了解对方真实性格的情况下,单凭那一眼就决定的「喜欢」更多的还是喜欢对方的皮囊,或许连喜欢都称不上,只是单纯拥有好感,如此既肤浅又不尊重对方。
至少在遇见江韶之前,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在遇见江韶之后,他才知道原来一见钟情真的存在。
说一见钟情似乎也并不准确,毕竟他实际看见江韶模样的时间不过只那么短短一眼;江韶吸引他的地方不仅外表,那晚的江韶之所以能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她歌声里所蕴含的热情,温暖、开朗,热情而大方,不知不觉间感染了在场的所有客人……也包括他。
于是他暗暗抬眼往舞台方向望,却不想这一眼过后便深陷其中,再无法自拔。
他想,大抵是因为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江韶在舞台上肆意挥洒汗水、盛放笑容的模样。
他从未想过一个人能够热爱一件事物至斯,爱得如此热烈而张扬,温暖到几乎要将人融化在那份炙热的心意里,即便骸骨被烧熔殆尽也甘之如飴。
江韶几乎毫不掩饰她对音乐的喜爱,或许音乐本身对于江韶也具有某些无可取代的深刻意义──
他忆起那场餐厅打烊后,在无人的、微微落着细雨的大街上,江韶和餐厅老闆的对谈。
他刚才没有睡着,耳机里也根本没有音乐,他甚至还将耳机微微扯松了点,因此才能听见孙安在那里碎碎念,刚才江韶和李曼婷的对话自然也是一字不漏全进了他的耳朵。
他昨晚是看了分班表的,那时他还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因此李曼婷喊出江韶大名时也没有多少反应,直到听见江韶的嗓音在前方响起──
他一睁眼,那抹冰蓝映入眼帘的瞬间,他才真正相信这一事实。
和江韶同班……
他掩在手臂后的唇角喜不自胜地上扬。
正巧此时江韶和李曼婷从合作社回来,同样走的教室后门,一前一后从他身边经过,两人一路有说有笑聊得起劲。
听见江韶坐下后他才敢偷偷掀起眼皮,不料甫一睁眼就见江韶的椅背上掛着个透明塑胶袋,黄澄澄的一片,里头装的全是奶茶。
江韶喜欢喝奶茶。
他在心底悄悄记下,还特地标注了重点:立顿,原味。
不要麦香。
孙安一见人来立刻举手打招呼:「嗨同学,我是孙安!
接下来两年也请多指教……咦?」
他一顿。
这位同学怎么有那么点点面熟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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