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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能亲眼看到满天的星星,而且是跟旻辉一起。
虽然我害怕黑夜,但我喜欢在夜晚欣赏星群。
一闪一闪的,远看起来小小的,但却散发着不输太阳的光芒。
如果爱是痛苦的,那为什么还要爱?
我曾经被这问题折磨很久。
直到我爱上旻辉才理解到,如果你真的完全爱上一个人,根本就不会去思考那么多。
一看到他便会激动起来,像个花痴一样在心里无限循环「他好帅!
!
」、会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却很害羞跟他对上视线、看到他微微一笑就会乐了半天、放学一定会等他出现,就算浪费时间也在所不惜、一天没看到他就会悵然若失,无时无刻都想着他的一切。
这些都是在旻辉认识我前我所做的蠢事。
现在想起来或许那些日子是值得的,至少我让他知道了我的心意,也就没有特别遗憾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无论何时都提醒着自己,只要他幸福就好。
我试着学伯灿转起笔,但却非常「卡」,转不到几圈笔就会掉下来,只依靠龟速才能转到手痠为止。
没想到笔要转的好也是一门功夫啊!
于是我半途而废,开始筹划着要送给旻辉的生日礼物。
我从来都没真正把礼物送给他过,所以真的是一个难题。
脑袋一片空白,没有半点头绪,就乾脆盯着手錶看。
「一、二、三、四??????」我数着秒数,想数到有睡意了就回到被窝的怀抱。
毕竟灵感这东西是不可能说要有就有的,但是在不经意时,它便会毫无预警的出现。
就像不断盼望一个人出现,他却迟迟没出现;没意料到他会出现,但他就出现了。
人在无聊时,时间真的感觉特别慢,好不容易一分鐘过去了。
「七十、七一、七二??????」我见证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虽然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其实挺有趣的。
终于来到了第八十秒,得来不易啊!
「八一、八二、八三、八四!
」就在第八十四秒,有一个想法像是魔法一般闪过我脑海中。
原来真的有奇蹟这回事!
超自然的能力也不完全是传说嘛!
我像是被操纵般动起笔画画,一心只想着要把那样东西画出来。
真是幸运的第八十四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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