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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他们拉着手衝出小巷,连续奔过几条街。
初时还能听见后方的叫嚣谩骂,渐渐地,距离越拉越远,终于只剩下彼此的脚步声相伴。
他们在另一座较大的市民公园缓下来,从奔跑转为步行。
这里路灯明亮,民眾也多,或遛狗、或散步,还有一小群学生围着石桌石椅野餐。
大马路就在外侧,车水马龙,与先前的阴暗小公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
梅曦明的体能逊于小记者,率先止住脚步,倚着公园里的波浪造型墙,双手按住膝头大口喘气。
蓝思礼往围墙的另一边偷瞧,除了一隻拚命想挣脱牵绳找他玩的小狗,看不见其他威胁。
他回过身,兴奋嚷着,「我生平第一次把人打倒在地!
」
梅曦明边笑边喘,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办法正常说话,「那叫偷袭。
」
「兵不厌诈,偷袭更爽快。
」
虽然不是同一个人干的,但是丁路亚的粉丝搞砸过他的活动,蓝思礼可还没气消呢!
「我一度以为你打算拋下我,自己开溜。
」
「很害怕吗?」蓝思礼揶揄道。
「很伤心,所以我正准备揭露你的身分,有苦头一起吃。
」
「你才不会!
」
蓝思礼微侧着头,勾起唇,连眉眼也笑得微微弯,笑容有几分得意,又像在挑逗人。
梅曦明只是痴痴回望着他。
两个人其实都不喘了,心跳速度却是谁也没降下来。
与危险擦身而过的刺激还充斥在体内,脑袋发热发晕,彷彿再不做点什么就要马上爆炸。
蓝思礼靠近了一步,梅曦明立即伸臂将人揽进怀中,蓝思礼勾住他的颈子,下一秒四片唇瓣已紧紧相贴,再到探舌深吻,也不过一眨眼时间。
梅曦明视线受阻,只能盲目移动,将蓝思礼挤在自己的身体和墙面之间,在这个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吻得难分难捨,正要路过的民眾纷纷大惊改道。
从昏了头的激情当中率先清醒的是蓝思礼。
他将梅曦明轻推开半步,抿着被吻得发红的唇,抬眼与对方四目相接,两人都陷进了沉默。
「是……是肾上腺素在作怪,没有别的意思。
」蓝思礼的声音仍有点颤。
「对,当然,是肾上腺素,你说的都对。
」梅曦明也只能点头附和。
这场逐渐不受控制的约会,接下来该是吃饭。
基于某种奇异的默契,他们一致同意放弃太花时间的浪漫晚餐,改在简便的连锁速食店随便果腹,便搭计程车直奔下一站。
那个公园停车场今晚是不宜再造访了。
梅曦明报给司机的地址不是高级大饭店,而是他的住处。
蓝思礼看着窗外,看着计程车拐过几次路口,街景居然越看越眼熟。
原来他和梅总住得这么近吗?他先是觉得有趣,很快又莫名气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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