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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可是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混乱,我又是多么厌恶它,我决定留下来,我在医院弥留了二十四个小时,我不想离开我残损的身体,因为我不想就此放弃我的人生,我那只有一抹亮色的人生。
但我做不到,那具因为我的一时意气而被我投入火海的躯体,实在已经残破不堪,我不能再留在那里面,我必须离开,我必须放弃我的这一世,我必须眼睁睁地看着那抹亮色渐渐褪却。
不管我多么不情愿,关于岚新的一切都是注定很快会消失的记忆。
有一条河叫忘川,有一种汤叫孟婆。
我在排队,等着上轮转台,上了台,我就必须喝下那种汤、渡过那条河,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第72节:借我一缕魂(31)
再也没有该睿?戈尔德曼,因此再也没有厉岚新,那个该睿心目中的厉岚新,那个总是那么骄傲的厉岚新,总是背对他的厉岚新,总是美得令他想入非非的厉岚新,如果该睿没有了,那个岚新也就没有了。
我不知下一世我会成为谁,但是我可以预见我会更加不快乐。
因为下一世必然没有厉岚新。
我们错过了,无可挽回。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灵体拔地而起,飘在半空,在转轮台前排队的鬼魂都转身看我,鬼差们大惊失色,下一秒,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每条鬼魂的视线中。
我搞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可以猜到必然与厉岚新有关。
我心中一喜,转目间,我看到岚新的笑。
三之六 厉岚新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
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我的幸福!
第一袋血已经快输光了,我手忙脚乱地打开那本太祖奶奶留下来的书名很长的书,那里有一段很长很长很长的咒语,那上面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就搞不清楚了,我很仔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念下去,生怕念错一个字。
根据太祖奶奶的书上记载,每日子午二时用血食供养尸身,七天之后,养尸法成。
除了伺食时间不可以搞错,提供血食的血液必须来自八字较轻者,我的八字很重,不然我就抽自己的血了,一想到我可以用自己的血饲养该睿,我就莫名地开始热血沸腾,我还蛮变态的,对吧?不过我的血实在不合用,所以昨天我才在医院里面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血库里面的血不可以直接拿来用,因为不知道来源,不可能确定血液拥有者的八字是轻是重,我必须先找到八字合适的人,然后用重金贿赂他们抽血给我。
当然了,之前我还强制要求他们去验血,其实用来伺鬼的血里面是否含有什么致命病菌并不重要,但当你真心喜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由自主就会变得小心翼翼,这些血我是要拿来喂养该睿的,我怎么能允许其中含有肺炎病毒或者什么其他更恶心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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