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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们初一,我们还是孩子。
可多年以后,到了第二次再见到大狗的时候我已经打消了整死他的念头。
因为我差不多忘了他。
遗忘,实际上是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很亲易把你曾执著了一瞬间或一辈子的希望,绝望,爱恨,情愁一笔勾销得毫无痕迹,像是天边呼啸而过的风,终将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云打散。
不见。
高一是我和大狗真正认识的时候。
那时刚进新学校,偌大一个学校我竟一个也不认识。
大狗说现在也能回想起当时我一脸寂寞的样子,因此后来就忍不住上前和我说话。
那可真是要谢谢你了,我冷冷地回应。
还记得那天我坐在第六排的第四个座位,我冲着进来的每一个人微笑,我安静地听周围的每一个人说话,不停地笑啊笑,却掩藏不住心里的悲伤。
然后不知什么时候有个男生坐到了我前面突然间回过头,很没有创意地说,你好,我叫萧殿泉。
很高兴认识你。
啸天犬?还未经大脑处理的三个字就这样直接从我嘴里脱口而出。
当我意识到一不小心已给一个新同学取了个绰号的时候,已经是周围的人笑作一团之后了。
我开始装傻,呵呵呵地配合大家傻笑。
我余光瞥见萧殿泉也在笑,笑得很邪气却很好看,于是突然觉得男孩子的微笑也是可以散发温暖的光芒的。
而十分钟之后,我也在“啸天犬”
的提示下慢慢回忆起他就是当时那个与我比速度最终导致我右手发麻的倔男孩,他还说,女孩像你这么倔的我真第一次碰到。
我不客气地回了一句,彼此彼此。
那天最后我又给他取了一个比先前啸天犬更霹雳的绰号,大狗。
这个外表已旧的蓝色背包伴着我已经快一年了,而高中两年他还在的时候也天天背这个包,背了这么多年它还没坏掉,质量不错,不知还能不能再背上个八年十年的,背到我老,我一直这样想,一直舍不得洗。
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这个包,因为它海军蓝的颜色,一直想要买一只这种蓝的包却找不到中意的,大狗这只很符合我心意,我一直死缠烂打想要让他送给我,却一直没成功,因为他说他也很喜欢。
我一直记得那个夏天的晚上,我十六岁的最后一天,是大狗背着我回了家,我忘记了为什么,只想起那夜昏黄的灯,昏黄的背影,还有那挥之不去却依旧破碎的记忆。
大狗说,大小姐,家到了,快下来吧。
我很乖地答应一声,哦。
可没有下来。
大狗就背着我在我家小区里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靠在他背上闭上眼睛听他唱歌,边走边唱,那天他唱得很好听很好听,星辉落在他的头发上笼成了一片浅浅的金色,很是好看,我想怎么以前没发觉呢,想着想着我就睡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大狗已经背着我在我家们前徘徊了两个多小时了。
我看着他已经有点不自然的姿势突然间很心疼问他这两个钟头到底怎么过下来的,他大笑一挑他那粗粗的眉毛说,我双手拿着机关枪,先一个凌波微步后一个乾坤大挪移,大吼一声与阴险歹徒殊死搏斗,还要抵抗他们的物质与美女诱惑,那一个真叫勇敢啊,哈哈。
我狠拍他一下说,去死吧。
没想到他就真摔倒在地。
大狗大叫要告我谋杀。
实际上,那一刻我恨不得能帮大狗立一个碑,用金墨刻上他的名字,树在全世界最显眼的位置,向全世界表扬他,因为只有他会对我这么好,背了我这么久却没有怨言还乱开玩笑。
暗黄的路灯打在他身上,天早已漆黑一片了,看着他离去的影子,不自觉捏了一下已是僵硬的双肩,一脸的疲倦,那一刻我真就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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