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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郑集英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说吃酱油会留疤,于是一连几周,餐桌上都是清清白白的,连红烧肉都变成了“白”
烧肉。
程夕看着那白瘆瘆的一盘,食欲顿时失去了大半。
然而伤口还是留疤了,细细白白的一道,趴在左边的眉头处,弯弯扭扭像她刚学会写字时的笔迹。
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最后决定去剪个刘海儿挡住。
程夕之前没留过刘海儿,郑集英总说,露出额头显得精神,她原本还不信,待她剪完刘海儿再一照镜子,自己也有些后悔了。
程朝看了欲言又止:“这样看不到你的眼睛了。”
项磊见了也摇摇头:“还是冉冉的齐刘海比较好看。”
倒是奚冉,眼前一亮:“好看好看,多显脸小。”
程夕各剜了程朝和项磊一眼,心想还是奚冉有眼光。
因为受伤的事,他们四个人反倒熟悉起来。
程夕这才大概知道了奚冉和项磊的情况。
项磊家只有他和爷爷,原本是要继续读书的,不料爷爷突然生病,只能休学在家一边照顾他一边打点零工。
而奚冉父母常年在船上,闲暇时的心思全都在想怎么再生个男孩。
奚冉吐槽道:“生吧生吧,毕竟有条船要继承呢,何况都已经打掉过几个了,再不生年纪大了更生不出来。”
程夕听着有些心惊,不是父母所期待的孩子就不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吗?她偷偷问程朝:“爸爸和妈妈一定很喜欢我们对不对?所以才生下了我们。”
程朝愣了一下,点点头:“谁会不喜欢你呢?”
总之,大家都是千疮百孔的家庭。
相比起来,她和程朝要幸运得多。
胡向云和程万里虽然不常在家,但至少还是爱他们兄妹的。
不过除此之外,程夕还有一个更大的发现——奚冉和项磊在谈恋爱!
这个女人,前段时间还说喜欢程朝,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程夕找到个机会问她:“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哥啊?”
奚冉掰着指头开始数:“学习好,长得帅,老师也喜欢他……”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李蔚然?”
李蔚然是校长的儿子,别的孩子周末还在田间疯跑的时候,他已经每周进城学钢琴了。
他也学习好、长得帅,比起程朝,老师们更喜欢他。
“李蔚然才几岁?他跟你不是同学吗?留给你好了。”
“我才不要。”
程夕忙不迭摇头。
“夕夕,”
奚冉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她的眼神落在江面上,眼底的情绪随着江水起伏,“你是不是从小就很招人喜欢?可是有些人不是,有些人要很努力才能换得别人的一点点喜欢。”
所以既然大家都喜欢程朝,那会不会也爱屋及乌地喜欢她呢?
程夕听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知道如何回应奚冉,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可不管是谁早恋,老师都不会喜欢的,发现了还会被叫家长。”
“对哦!”
奚冉猛地一拍手,好像刚想到这一点似的,“还是你聪明!”
可要是因为这样被叫家长,好像也不错,毕竟她很久很久没见到自己的家长了。
程夕见她情绪低落下去,索性另起了一个话题:“不过你怎么这么快就喜欢别人了,你……你真花心。”
奚冉莫名其妙:“你哥又不喜欢我,我吊死在这棵树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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