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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脸,回到屋里,放下那个陶土盆,说道:“丫头,我教你认字吧?”
不是吧,她都忙活一天了,很想好好休息,现在又要假装文盲?
“怎么了,不想认字?可是你还不会写我的名字呢?”
马小璇把洗好的碗筷放进锅里,盖上锅盖,问道:
“智源哥哥,是不是,我只要学会你的名字,就不用再学了?”
“蛤??”
这话似乎把高智源给问住了。
马小璇咬了咬牙,道:“那好吧,你就教我写你的名字,等我学会了,你就不用再教了。”
高智源能说什么?
他要是不答应,可能小丫头连他的名字都不想学了。
小丫头那么聪明伶俐的一个女孩子,要是不认识字,那就太可惜了。
不管了,先一步步引小丫头上钩。
说不定学着学着,就开了窍,从此爱上学习了呢?
高智源模棱两可地说:“那好,那就先学我的名字。”
“嗯!
好!”
马小璇很主动的,从木桶里舀了半瓢凉水,端到炕桌上,乖乖等着高智源教她写名字。
高智源愣愣地看着她,又愣愣地看着那个破水瓢。
而后,他走到炕边,从炕头架子最底下,掏出了一个蓝皮笔记本,一支钢笔,放到水瓢旁边。
马小璇一看:
哟嚯,大胡子还有这么整洁漂亮的笔记本和钢笔?
看来大胡子要来真的了?
高智源把水瓢拿走,扔回木桶里。
返回炕边,在马小璇身旁坐下来。
两人一挨近,屋里的气氛立马变了。
一下热起来。
炕也热,灯泡也热。
大胡子身上也散发着热气,像炭火一样烤人。
高智源镇定自若地打开笔记本,拔出钢笔,在纸上写下高智源三个字。
三个字清秀漂亮,比那天用水写的更清晰。
而后,他把钢笔塞到马小璇手里:“来,拿着。”
钢笔是英雄牌子的,黑色,有点掉漆,但是能看出来原本很漂亮。
而且质感很好,是支好钢笔。
马小璇握着钢笔,准备往纸上写写画画。
高智源的大手忽然握住了她的小拳头,凑过来,轻声道:
“来,笔画顺序别写错了,顺序写错,字就不好看了。”
马小璇脑子还在懵着,高智源已经紧紧捏着她的手,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开了。
马小璇不敢多想,只能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手上。
她的手被包裹着,在纸上写出歪歪扭扭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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