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血焰之手在胸膛里挖了几下,挖出一块拳头大的黑石头递给高德时,毛绒绒在后面惊叫:“快跑!”
她自然不是后知后觉到这种程度,才发现这头血焰巨人,而是另有异动。
高德也感应到了,那股一直压迫着他感知的力量骤然消散,自湖泊方向又升起更为森冷和尖锐的压迫。
这压迫蕴含的力量无比强大,还没充分接触就让他生出难以抵抗的畏惧,难怪毛绒绒叫得这么慌张。
顾不上关心已经恶魔化的何老头会如何,给的东西又是什么,高德把石头塞进腰包,转身就跑。
跑了几步又转身,气急败坏的叫道:“毛绒绒你想死啊!”
灰豆芽自己不仅没跑,还冲上来跟他擦身而过,捡起了什么东西。
“这是我的啦!”
毛绒绒晃着手电筒一样的东西,却是何老头刚才用的光剑,她兴奋的叫道:“这玩意比爆雷枪还带劲!”
轮到高德吆喝她快走了,刚才落下来的地方也有跟入口差不多的火把,应该就是离开这里的传送器或者法阵什么的。
至于前者属于科幻后者属于魔幻的画风问题,这个世界的画风本来就很奇怪没必要计较细节。
轰隆隆水声接近,已经变作血焰巨人的何老头又长出了异形脑袋,粗短尖尾在地上划拉出大片血焰。
这已经是头纯粹的恶魔了,它朝高德跟毛绒绒这边跨了一步,踩起冉冉烟气,像是把两人看成了甜点。
高德暗暗叹气,刚才自己接过石头之后,何老头应该就魂飞魄散了。
他的血肉跟上次一样也洒得满地都是,但这次是不可能再死而复生。
在他的超脱视野里,这头恶魔就是一团纯粹的血焰,找不到半点跟何老头乃至凡人有关的东西。
这么看起来,魔人与魔子虽然是不同的,却是可以转化的,当然只能由魔人转化为魔子。
就如之前推断的那样,魔人虽然能利用恶魔之力,同时阻止了恶魔夺灵。
可一旦突破某个极限,魂魄失守被恶魔吞噬,那就成了魔子,进而让恶魔借躯体进入现世。
总之这方面的信息稀里糊涂的,何老头有一点没说错,异能者、魔人、恶魔这档子事真的是笔糊涂账,让这个世界……或者说凡间的确缺乏真实感,每次改朝换代基本留不下什么东西。
等这事了结,高德觉得应该好好整理驯象所地下的那些档案,弄点系统性的东西出来。
正在走神,嗡的一下,毛绒绒居然把那柄光剑激活了。
超出灰豆芽身高,接近四尺长的血红光刃弹出,发出嗡嗡细声。
这声效倒是惟妙惟肖,或者说如果是科学画风的话等离子体灼烧空气就该是这个声音吧。
“哇哈哈,砍了这家伙的脑袋再跑也来得及!”
毛绒绒仗剑面对血焰巨人,还没忘问高德一句:“你跟这家伙叙完旧了吧?可以杀了吧?”
杀你个头啊!
拿到剑就狂了?那只是光剑不是神剑!
高德冲过去想拉起她跑路,没想到她自己一蹦三丈高。
猩红剑芒就如巨人身上的血焰,自剑身延伸到剑柄,裹住毛绒绒的手,朝着肩头急速蔓延。
“好烫好烫!”
毛绒绒使劲甩着,却怎么也甩不掉光剑,她懊恼而又惊恐的叫道:“这玩意是活的!
它想吃我!”
高德挥手伸出无数紫光触须,将毛绒绒连人带剑缠住。
他顿时感应到那柄剑里正有股暴戾而燥热的血魔之力,像是陷入到狂暴状态,紧紧咬住毛绒绒身上那团灰蒙蒙的阴影。
那是毛绒绒的奇魔之力,当然实质就是她的魂魄,只是由奇魔之力呈现出来。
本书背景为虚拟时代,文明程度与现代同步。这是一部特种兵男神宠妻如命的血泪史,更是一个叛逆美少女征服冷面军王呼风唤雨的荣耀史!一场意外,她成了他此生唯一的女人初吻,初恋,她所有的第一次都被他一夜之间...
他们家夫人是个全才,天天各路大佬想来抢,他们真的好辛苦...
身为一只大妖,奚欢很嫌弃人类,对于其他种类来说,他们太过弱小,可她没有想到因为一场机缘,她与一个人类扯上了关系。...
叶晨重生了,重生到个一无所成的废物身上,还是一个上门女婿,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却仅仅是名义上的。还被老丈人一家看不起!好办!且看我如何逆转老丈人一家对我的印像,让老婆爱上我!没事救救人,唱唱小曲,装装逼!ampldquo对不起,这位姑娘,你不能爱上我,因为我是有老婆的人!amprdquo...
八年前,赵辰被亲戚卖到非洲黑窑,一手建立全球最大的雇佣兵和情报组织‘阎王殿’。八年后,他重归故里。刚出机场,就被已经成为女总裁的高中校花拉到了民政局领证,还要成为她的贴身保镖,这是要闹哪样?...
温馨搞笑甜宠文,团宠1V1所有人都以为宋迟迟是个没身份背景,还天天被人追杀的小可怜。就连未婚夫都抛弃她跟别的女人好上了。太惨了,简直。直到有一天冷漠霸道的人界之王高调表示呵,男人而已,只要她想要,全天下的男人都抓过来给她随便挑!六界最清冷禁欲的高岭之花仙尊大人也突然表示谁欺负你,记住他的名字,本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