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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
林思安在原地转着圈圈,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转身,朝家的方向大步流星,还不忘招呼那俩小红帮跟上。
“咱这是要去哪儿啊?”
陆榔头一听,整个人都懵了,一脸问号。
“回家取钱去!”
林思安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就俩小混混,也敢来他这儿找茬?
要不是听说他们背后站着个小红帮,他早就把他们俩收拾得服服帖帖了。
现在嘛,只能欲擒故纵。
带回家好好“聊聊”
,然后再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陆榔头和那哥们儿对视一眼,嘿嘿一笑,心里头那个美呀!
林思安这一服软,不就意味着以后他俩可以随意拿捏了吗?
再加上林思安在洋行上班,薪水肯定不少,这不就是长期饭票到手了吗?
还有那如花似玉的媳妇,嘿嘿,以后说不定还能……(此处省略不良内容,保持纯洁)
两人正做着春秋大梦呢,殊不知,前方等待他们的,是...呃...不是大餐,是“惊喜”
!
一进院子,直奔正厅。
林思安嗖的一下,从他那神秘空间里掏出了一把“宁勃朗”
手枪(听起来就像是从外星进口的),枪口还自带空间消音器,高科技范儿十足。
俩小混混一看,瞬间傻眼了,接着就是一阵哆嗦。
“你俩胆子够肥的啊,连我都敢敲诈,活腻歪了是吧?”
林思安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冷冷地说。
“我……我不信你敢开枪!”
陆榔头故作镇定,其实心里已经慌得一批了。
“哎,对啊,这枪到底是真是假,咱们心里都没底呢!”
另一个小混混颤声说道。
“哟呵,来来来,亲身体验一下不就知道了?”
林思安嘴角一勾,坏笑着把枪对准了那位老兄的脑袋。
在两人惊愕的目光中,“砰!”
的一声,枪响了。
“噗嗤——!”
那人脑袋瞬间变成了西瓜瓤,红得刺眼的血花四溅,身体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妈呀——!
!
!
!”
陆榔头吓得尖叫起来,那声音简直能穿透云霄。
还能改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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