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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疏远,但也不过分的亲近。
来了他欢迎,走了他也不会过分挽留。
或许当个朋友,也不错。
林小荷这么想着,空着手从寒家宅子走了出去。
要说在这里,提及朋友两个字,林小荷还真没有什么朋友。
就一个李天成,年纪还太小了,心智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只有在寒澈面前,她才会觉得自己不用压抑自己的天性,就算表现的像一个成年人,寒澈也不会觉得太意外。
殊不知在寒澈那里,从上次之后,就已经把她当作同龄人一样对待,毕竟一个小姑娘的心智不可能这么成熟。
这也算是两人特别的默契吧。
回到了院子里,郑小花跟李婶两个人正在做针线活,看到林小荷一个人回来,郑小花有些意外。
“两个小家伙呢?”
“哦,寒澈那里有许多书,天成在那看书入迷我就没叫他,乐乐在那有人带着玩,没事的。”
郑小花有些惊讶,她知道林小荷这个当姐姐的对自己的妹妹有多疼爱,那寒澈不过是见过两面,她竟然放心把妹妹放在那,看来林小荷对这个寒澈很放心啊。
似乎看出了郑小花的异样,林小荷笑着解释道:“我交代过了,回头会有人送他们回来的。
乡里乡亲的,孩子多接触点人总是好的,尤其是天成。”
李婶在一旁连连点头:“这倒是,没事的,反正也没多远,咱们小时候不也是东家跑西家窜的?你就放心好了。”
闻言郑小花想想也是,乡下的孩子都是从小皮实惯了的。
林小荷知道自己的老爹跟李有田去做木工了,看着针线筐,她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娘,李婶,你们帮我做个小玩意吧。”
其实林小荷要做的东西,就是手套。
这年头可没这物件,做活的时候,手上一点保护都没有,很容易受伤。
麻布家里是现成的,现在的麻布分为粗麻和细麻。
粗麻布一般都用来做麻袋之类的东西,而细麻布则多用来做衣服。
虽然有些硬,但剩在便宜,苦哈哈也不讲究穿什么。
手套其实很简单,外面用粗麻布,里面用细麻布当内衬,其实用丝绸最好。
丝绸细密,就算是木刺也不容易扎透,以前行军打仗,里面穿个丝绸的衣服,可以挡箭矢。
郑小花跟李婶两个人都是做惯了这种活的,林小荷把自己的要求一说,都觉得惊奇,但是手脚却很快。
没多会,两副大号的手套就完成了。
“荷啊,你做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啊?”
李婶有些好奇,把手套在自己手上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是套在手上的吧?”
林小荷点了点头:“李婶真聪明,你看,李叔我爹他们做活容易伤到手,有了这手套,就可以有一层保护。
当然干别的粗活的时候也可以带,比如割麦子,拿镰刀容易把手磨出泡来,有了手套保护就好很多。”
听了林小荷的话,两个女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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