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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被狼叼走前,并未学会说话,林可叮怕露马脚,不敢轻举妄动。
格日乐刚趴到炕边就挨了他妈一巴掌,却完全不在意,呲着个大牙冲林可叮傻笑。
林可叮看了看格日乐,又看了看林静秋,心里的不安少了好些。
这时有人喊林静秋:“小叮当今年得五岁了,可这娃怎么瞅也只有三岁,静秋,你可要认清楚了。”
“咋可能认错嘛,小叮当手上那条红绳铃铛,可是吉雅赛音老人用两张狐狸皮跟旅蒙汉商换来的。”
“被狼叼进山,能活下来已经是长生天保佑,还想给你养得又白又胖,做啥梦呢?”
“不觉得小叮当变化蛮大吗?看着就比以前有生气多了。”
“不光有生气,还有大力气,昨夜里我都见着了,那么小一孩子,拖那么大一只黄羊,至少一百斤!”
……
林可叮紧张地攥着被角,记忆里,一家人精细养了两年,原主才勉强长了些肉,但底子还是很虚,感冒发烧家常便饭,草原随便一阵风就能把她刮跑,不少人劝吉雅赛音一家,这孩子一看就活不长,别浪费粮食和精力了。
林可叮小心看向林静秋,前世,为了让爸爸妈妈接受自己,她努力扮成正常小女孩,结果换来了害怕、咒骂和丢弃,这一次,她出现就是“小怪物”
的模样。
林静秋听他们说那条红绳铃铛,眼眶蓦地就红了。
昨晚闺女晕过去后,林静秋摘铃铛下来洗,发现绳子上的红居然是血,不敢想闺女这三年过得什么日子。
林静秋捧住林可叮的小脸,俯身下去,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哽咽地呢喃:“感谢长天生,庇佑小叮当平安。”
作为母亲,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是她的心肝宝贝,更何况,他们一家对小叮当的期望,从始至终只有:健康,其他都不重要。
林可叮前世打记事起,身边人对她只有伤害,如果不是狼群不肯接纳她,林可叮可能不会回原主的家,但骨子里对人还是想要亲近的。
林可叮往林静秋怀里靠,闭上眼睛地拱了拱。
好暖和哦。
说到林可叮拖回一只大黄羊,牧民顿时按耐不住了,格外激动:
那黄羊好像是被咬死的,脖子上还有血窟窿嘞。
这不狼的一贯伎俩嘛,小叮当多多厉害,还能从狼口夺食!
狼群养大的孩子,肯定是狼送给她的吃食。
议论不成,还要对峙,你一嘴我一嘴对林可叮刨根问底:
“那黄羊该不是你咬死的吧?看来跟狼群学了不少本事,大婶就一个请求,千万别咬我家的羊啊。”
“深山老林,一住三年,小叮当,你平时都吃什么?跟狼一块吃生肉腐肉吗?”
“啧,霍勒嘿,怪不得一身狼味,昨儿个一进营盘,大狗闻到就叫个不停。”
……
越问越激烈,林静秋脸色阴沉下来,眼看就要爆发,巴图尔从场部医院赶回来,满头大汗钻进包后,端起炕边矮柜上的奶茶,一口气喝了半碗,抹着嘴问:“咋地?羡慕直说,我巴图尔的儿女个个都是好样的……”
话说一半,瞥到旁边傻乐呵来不及收牙的格日乐,补上一句:“当然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个例不在我说的范围内。”
“妹妹,别多想,阿布说的大哥。”
格日乐一点不觉得阿布说的个例是他,毕竟谁见他都会夸一句:不管长相还是脾性都跟巴图尔一个模子刻出来。
阿布脑袋再不灵光也至于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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