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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可起了一个早,她定了七点半的闹钟。
九点到岗,她希望能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去迎接这个黄金周的挑战。
起来后,她先在院子里做了一会拉伸动作。
昨天她问过芳姐了,每月10号发工资,等发了工资就去把瑜伽垫买回来。
谭姨看小可起来了,就抢着去买早餐了,她知道这几天李小可会非常忙碌。
叶子娟昨晚听说店里到了一些新款,嚷嚷着也要去看看,李小可告诉她,今天上的新款价格肯定会比较高,去看看可以,如果不是特别喜欢的,就不要急着买。
所以她没有早起,准备到下午再去店里看看。
谭姨吃完早餐就开始开垦她的小菜地,现在10月了,豆角黄瓜已经下架了,要把它们的根挖出来,再把地耙松,准备种上小白菜。
李小可去了店里。
青石巷,来了一对俊男靓女。
宋书琪挽着林文彬的手,看着前面的院子,“那就是你家吗?有梧桐树那家。”
“对,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嘛。”
林文彬调侃她。
宋书琪娇嗔地白了他一眼。
“妈!
我回来了!”
林文彬拉开院门,白天院门不会上锁。
谭姨闻声抬起头,地刚翻好,她正在洒小白菜的种籽。
“呀!
你怎么回来了?”
谭姨喜出望外,赶紧脱下手套走过来。
“这是?”
她欣喜地看向宋书琪。
“妈,这是宋书琪,我女朋友。”
林文彬为她俩介绍着,“书琪,这是我妈。”
“伯母您好,我是书琪,冒昧前来,给您添麻烦了。”
宋书琪双手递过手上的礼品袋,“这是我给您挑选的两盒燕窝,希望您能喜欢。”
“喜欢,肯定喜欢,这太让你破费了。”
谭姨笑着双手接下,目光在她身上打量着。
宋书琪今天穿了一条修身收腰的淡紫色连衣裙,外搭长袖防晒衣,脚踩白色细跟尖头皮鞋,还化了精致的妆容。
再看看自己穿的旧衣裳,裤腿还卷得老高,脚上穿的旧鞋还沾着泥土。
因为挖地出了一身汗,此刻前额的头发正汗哒哒的,一摸一手汗。
好在她干活都习惯戴手套,要不然现在手上指不定还全是泥巴呢。
谭姨的目光转向儿子,埋怨着:“你这孩子,怎么也不事先打个电话,妈也好提前准备准备。”
林文彬苦笑一下。
心说:何止是您没有提前准备,我也没有啊。
要不是您在家收了一个小姑娘,林文成那小子咋咋呼呼的,说是您给我找的女朋友,被宋书琪听到,这才临时起意,突然要来家里看看。
不过他也得了便宜,原本一直想带宋书琪回来,无奈人家不肯。
这下好了,倒是主动要求来了。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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