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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沮丧地再也没有问过同样的问题。
所谓适应环境,达尔文不是说过么?物竞天择。
既来之则安之,当你无法把握命运的时候,除了接受命运的赐予,你别无选择。
她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盛夏,现在已经是暮春了。
现在林子里到处都开满了鲜花,还有无数新鲜的野菜等着她采摘,所以她根本无暇去伤春悲秋。
这一天,师傅和师兄下山去买油和面去了,华眉便独自去林子里了。
小师妹十岁刚过,她一个人进林子里她实在是担心,所以摘野菜的任务她就主动承担了。
而且今天她想着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可以猎到一只野猪什么的,毕竟不能每天都吃素,所以过一段时间还是需要打打猎作为补充的。
前一阵子正是动物交配期,所以师兄都没有带她打猎,现在交配期过了,她想可以猎一头雄性野猪,这样子就可以有肉吃了,而且也不会伤到怀孕的母猪。
至于熊什么的,她一个人还是不大敢猎,尽管她的法术是完全可以对付任何一只动物的,但是出于人类对大型肉食动物与生俱来的恐惧,她还是选择尽量避开它们。
林子里野花开得美极了,她一时玩心大起,便开始摘野花,摘了好多之后,就把它们编成一个花环,打算拿回去给小师妹玩儿。
身后的背篓里自然也少不了她摘的一大堆野菜,转悠了半天还没有发现野猪的踪迹,她有些乏了,想着干脆今天就吃素算了,于是背着背篓就往回走。
走着走着忽然发现一堆小灌木丛里面有个红色的东西动了一下,她凝神细看,竟然看到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可爱极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却见一只火红的小狐狸正趴在地上喘息,看到她走过来,那小狐狸本能地缩成了一团儿,眼神中带着戒备盯着她。
华眉做出不要害怕的手势,然后走到小狐狸身边,仔细一看,原来它的脚上竟然带着一只夹子,腿骨似乎已经被夹断了,伤口处不断地往外渗着血滴,只是因为它的毛色本来就是火红的,所以血渍被掩盖了。
“嘘!
别怕,小狐狸,我来帮你。”
她轻声说着,然后将小狐狸抱在怀里,两只手同时用力,将那只铁夹子掰开,小狐狸凄惨地叫了一声,眼里水汪汪的,真是既可怜又可爱。
再看它身上的毛,竟然是纯粹的火红,没有半点杂色,这样的毛皮若是在现代,不知道会值多少钱呢。
这样想着,又开始暗骂自己太功利。
这么可爱的小狐狸,如果能够养了当个宠物,该有多么好!
华眉抱着它走到溪水边,仔细替它清洗了伤口,然后找了几样可以止血消炎的野草,放在口中细细咀嚼,再将它们吐出来,敷到它的伤口上,又解下自己腰间的棉布做的腰带,仔细将它的伤口裹好并绑紧。
做完这一切之后,华眉本打算将小狐狸抱回去,但是它却挣扎着想要下地。
华眉十分不舍地望着它问:“小狐狸,你真的不想跟我回去做我的宠物么?”
小狐狸用厌恶加鄙视的眼神望了她一眼,就从她怀里挣脱出来,跳到了地上,然后头也不回,一瘸一拐地向密林深处走去。
“切!
没想到还是一只这么拽的小狐狸!”
华眉不满地对着它的背影碎碎念道,不过细细一想,这野生动物其实也是不适合圈养的,也就由着它去了。
这么一磨蹭,时间就耽误了不少,她赶忙背着野菜回去了。
果然,小师妹一见到她就急不可耐地扑了过来,一边不停地说着话儿,一边将背篓里的野菜取出来放到木盆里准备淘洗。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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