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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路人俱是穿着袄子,就算是物质条件略好的县城人,也只是袄子更厚,布料更完整罢了。
但陈戚文不一样,只见他穿着一件长款的黑色呢子大衣,将本就挺拔的身姿衬托得更加出众,他头上戴着一顶黑色帽子,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灰色的格纹围巾,脚上皮鞋锃亮。
在大雪纷飞中,他像是跨越时光而来的民国才子。
看见穿着熟悉的墨蓝色小袄的少女,陈戚文笑了,他戏谑道:
“小玫瑰,你怎么还穿着这件衣服?”
…
陈戚文带了个很大的行李箱,拎着很沉,里面全是给苏墨墨带的礼物。
比如海市的护手霜、首都的新布料、华侨商店的进口小皮鞋…
全是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在这个时代,也是超越众人的存在。
可惜苏墨墨来自发达的时代,这些东西在她看来没什么稀奇的,便只是轻轻笑笑。
见少女神色平淡,陈戚文的眸子暗了暗,但很快,他唇角挂着笑容,玩笑道:
“怎么,我不在的日子里,我们的状元不会又给我找活干了吧?”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但苏墨墨听懂了。
这是他们两年前说过的话,苏墨墨承认自己很博爱,陈戚文便说他会将所有被看中的人弄走。
听见陈戚文的话,苏墨墨没承认也没否认。
两年内一直待在这个大队,她能遇见什么新的人?无非就是江皓和谢钰罢了,不过两人也都在忙自己的事情。
她便抬了抬下巴,示意陈戚文继续吃饭。
陈戚文垂眸,看着桌上的那碗碗杂面,再看一眼熟悉的国营饭店,突然轻笑道:“苏同志,你还记得两年前初见的时候吗?”
不等苏墨墨疑惑,陈戚文便起身,点了一盘饺子和红烧肉,随后回到位置上解释道:
“当时,我坐在这里吃饺子,你站在门外,驻足不前,想是被香味吸引了,我问你吃不吃,你…”
苏墨墨抬起手,打住了他的话,神色正经道:“陈同志,食不言寝不语。”
那时她才来这个世界不久,天天吃的是玉米糊糊窝窝头,被肉香吸引也很正常嘛。
陈戚文低低地笑了笑,看着坐在对面的少女,他的神色也柔和了几分。
这几个月,他奔波于海市、首都,以及一些沿海城市,亲眼见证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躲藏于黑市的小商贩逐渐胆大,夜晚不再是一片黑暗,明亮的路灯下,便有人支着摊子卖着茶叶蛋。
路人身上的衣服开始有着更多的颜色,脸上满是自信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城市的道路越来越宽,高楼伫立,在这衬托之下,在庞大的城市之中,每个人都变得渺小起来。
这是时代的变化,这是时代的进步,陈戚文清楚地感受到这一点。
日新月异的变化之中,身为被时代裹挟着的一粒尘埃,难免会有迷失感,但回到县城,看着一如往昔的少女,陈戚文的那颗心却再次安定下来。
无论世事如何变化,她却始终一如既往。
只要自己守护的那支白玫瑰还在,那么花圃,便也再无畏惧。
…
陈戚文除了帮着自己的事业,这次他还回了一趟首都,随后和自己大哥谈话,才知道了他所做的一切,也看见了首都苏家的下场。
只是离开前,大哥居然淡淡地表示,他也想一起过来大河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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