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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丁争还是小孩,从他的有意识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他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父母,太强大的修炼天赋夺萃了父母最后的生命反哺给他。
出生即可开口成言,这样的灵不管在人界还是灵界,都要称上一声妖怪,而太过于另类的总是被优先抛弃的。
丁争,定争!
!
能以天地为争夺!
!
向天地争夺一丝机缘,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名字。
以天地为师,就连小阴沟里的老鼠、恶狗见了还不能走路的他都要绕路。
让他从诞生起,就对世界充满了黑暗的恶意,路过的灵,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孩,看到他眼神中的仇恨。
天上下着雨,丁争在他出生后的第七天就能自主移动,这是属于灵专有的天赋,在非洲的某些灵,一生下来就学会行走,不然就会被那个残酷的世界所淘汰。
丁争爬过一间间屋子的门口,走过一间间破旧的房子,那些灵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带脓的孢子,眼神中也是恶意,更多的是在笑。
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幻术之外,先前丁争对林初所说的话全都是真的,他不想隐瞒,在他的世界里,眼前的这些人早已变成了尸体,或许是他蜡像中收藏的一个。
最起码也要让他们死的明白……
他的眼神是亮的,正如他先前所说的,他的师傅化魔见到的那双亮亮的眼睛才多看了他几眼,而他的眼神发亮,则是在努力的仇视着这个世界,记住一切一切的灵,而那些都是他想复仇的对象。
逐渐长大,了解历史的这一段日子,丁争学会了隐藏自己,太锋芒毕露在这个垃圾场是活不下去的,就连垃圾都捡不到。
在垃圾场里,书是最不值钱的,这里只能当做引火的材料,他也知道了,原来在灵界这个诺大的世界外还有一个更大的星球,一大片的陆地,还有海洋,称之为地球,那里生活的是人类。
人有灵签,签订一种灵契,才能自由出入人灵二界,否则就要花费极大的代价,才能从几个固定的出口出入。
凭什么?
人和灵的差距凭什么这么大?
从书里他也了解到,灵界与人界几百年的恩怨,他的目标变了,要叫那些衣着靓丽的人拉下马,还要让灵重新回到那片世界。
这么多贫穷的灵,再将那些富余的人类杀掉,这样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生活在天堂?
……后来才知道,这样的理想真是太过了遥远和不可实现,除非他成神。
过去的三年,梦想变为泡影,成神又能怎么样?死神依旧输给了人类的那片世界。
他的那位大师兄接他回去的时候说,他的眼睛里有光,而蜡像师是最重要的,就是那眼光独到的眼睛。
还说,他的师傅也是他将来要拜的那位老师,眼神是能看到细微的,手指上纹路中的几只寄生虫移动的样子。
而大师兄自己,也只仅仅只能看到手上的指纹,天赋不可耳语。
那时候他就在想,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就先练习能看到手上的小虫子再说。
天赋是真的,努力同样是真的。
在那位老师回来之前,他已将所有蜡像师基础的东西学会,一些练习用的动物,也有模有样,等见到那个当时让他见一眼就浑身颤抖,却不是害怕的灵时,他知道这是他的机会,一定要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谦卑隐藏这是他从小就学的东西,这一刻,完全运用在了这场欺骗上。
真正的拜师后,那种眼神看他总是令他畏惧,这就是实力!
龙之上强者的压制力。
我一定会离开你!
一定要彻底撕毁这座城市,衣着光鲜的外表,让整个灵界的灵看看,隐藏的阴暗下水道的老鼠究竟有多肮脏!
听过这段,林初只觉的眼前的这个灵就是个疯子,或者是一个精神病,他才是那个想要高高在上的灵,根本就不是为了所谓的,他的那些荒诞的理由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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