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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一种在年妈妈看来还不如同性恋呢,一辈子孤孤单单的,到老了可怎么办啊。
年妈妈越想越难过,越想越觉得都是自己对不起儿子,自己老公也对不起儿子,想得简直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年晓米停下筷子,仔细看了看发呆的妈妈,小声问道:你咋不吃了?
哦,在吃,你也吃。
来,多吃点排骨,你看你干巴瘦的,什么时候才能长胖年妈妈絮絮叨叨。
年晓米的注意力果然又被转移到了食物上。
这就是吃货的幸福。
只要有好吃的,什么都成了浮云。
贪吃这件事其实这也怪不得年晓米,他小时候被饿怕了。
年爸爸的家在外地,离得太远够不着。
米瑞兰家里又人丁稀薄,只有一个久病的母亲由姐姐照顾着。
年晓米父亲刚过世那会儿,没人能帮着她带孩子。
常常是她在医院里昏天黑地地忙完,才想起儿子还被丢在托儿所,心急火燎地赶过去,一面给阿姨赔笑脸,一面还要安抚饿得眼泪汪汪的儿子,怎一个难字了得。
年晓米二十几年人生里最糟糕的记忆之一就是妈妈值夜班的晚上,二十几平米的小屋对一个五岁的孩子而言大得可怕,他从里屋转到外屋,厨房转到阳台,找不到吃的,也找不到爸爸,就趴在阳台的窗子上一面啃手指一面往大院门口望,黑乎乎的人影一个又一个,哪一个都不是他的妈妈。
高考时,年晓米想也没想就填了本市的大学。
他恋家,恋妈,走远了,他怕自己死在外面。
米瑞兰做饭的手艺很是不赖,年晓米打小吃着妈妈的饭菜长大,养出了一张很刁的嘴,很有点孔老夫子割不正不食的架势。
于是进了大学,他理所当然地悲催了。
大学食堂的伙食,人人都知道是怎么个状况。
年晓米每个周末都往家跑,还是过得有点半死不活。
每当他看到食堂炒得看不出原材料的菜色和半生不熟的米饭,满腔食欲就统统都化作了怨气。
头一个学期下来,年晓米掉了整整十五斤。
学校后头的腐败街饭菜倒是好吃,可是年妈妈不放心,谁知道都是拿什么东西做出来的!
于是年晓米靠着一台豆浆机和一口电饭锅走上了自力更生的道路。
他的吃货本质也从那时候开始逐渐暴露。
到了大二,整个西区都知道,男寝c栋住着个自己做饭吃的男生,而且还做得挺好吃。
年晓米凭着他的好手艺交到了不少朋友,或者说,饭友。
人多点子多,信息也多,大伙儿隔三差五就凑份子出去搓一顿。
等到他大学毕了业,这帮吃主儿已经把城里干净又好吃的饭店差不多都扫过一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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