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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凝往下接:“他说,喜欢到想在那边安家。”
书中有一句话说的挺对的:‘对一座城有了好感,必定是因为这座城有了你喜欢的人。
’
林以鹿嗓尖泛堵,胸腔里胀满了无以言表的酸涩,淡淡的,却经久不散。
同桌快两年了,林以鹿不是没察觉出靳博屹对她的感情。
只是她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她看过太多了,深知暗恋到底有卑微。
靳博屹他这样一个出类拔萃、被光芒笼罩的天之骄子,有的是本事让爱慕他的人觉得高攀不起,敬而远之。
他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感情冠上“卑微”
的记号,那个是女生值得他倾尽所有吗?
是或者不是,林以鹿体验到了。
靳博屹隐秘地付出了一切,明知道这条道路又暗又窄,迈出的第一步就有可能会伤到自身圈子的利益,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朝她走去,像一束光,照亮前路,牵起她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
不会回头,也不会停留,即使落败了,也甘愿平庸度日。
这是靳博屹的选择。
而林以鹿的选择与靳博屹完全相反,她知道自己脚下的道路凹凸不平,她不想让他踏上跟她一样的道路,直接推开了他,就算以后变得陌生,距离拉得遥远,她也不想看到那个高傲的少年变得黯淡无光。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成年之后在淮京置办了一套房产,地址在北礼国际高中附近。”
温凝余光瞥到林以鹿陷入了沉思的表情,问道:“你知道那套房子的存在吧?”
林以鹿点了点头:“嗯,住过一段时间。”
林以鹿当时知道靳博屹在淮京买了房,其实挺惊讶的,她不知道他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为了她想停留在这个城市。
温凝按了下手机开机键,看了眼屏幕上时间:“我哥快到了,我先走了。”
温凝了解温临,知道他现在正气在头上,会对林以鹿做出很过分的举动,尽量还是避免让他们碰面为好。
温凝刚要起身,林以鹿比她先一步,拿起桌面的手机,踩上鹅卵石小道:“你坐在这等吧,我去一趟靳博屹家。”
林以鹿回屋拿车钥匙,出来时,门没锁,玄关处的明光穿过门缝落在走廊上,半片的暖黄。
温凝提醒林以鹿:“你门没关。”
林以鹿丝毫不在意,按了下车钥匙,说:“待会邻居妹妹送东西过来。”
“哦。”
温凝没多想。
林以鹿第一次去靳博屹家,也不知道他家有没有人在,把车停好,下车,站在雕花铁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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