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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云中通往凤岭的路上,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林,因着距离最近的村庄也有十里的路途,遂被世人称为十里林。
十里林平日鲜少有人踏足,一来路途甚远,道路崎岖,即使是猎户也懒得磨这鞋底子,二来各地都有商镇,还有云游商人四处溜达,实在犯不着来这林子狩猎采药。
是以这林子便成了游方侠士常顾之宝地。
说起游方侠士,就不得不提本朝任侠盛行的风气。
这任侠之风在乾朝开年就已埋下根基,并随着皇帝一个个卧倒不起而不断壮大,直至如今达至鼎盛。
要问如何鼎盛,自百姓对官与侠的态度便可见一斑,可谓是“见官如见虎,见侠如见亲”
。
而游方侠士乃是一群不愿被门派条规束缚的脱缰之野马,不求威名显赫、武功盖世,但求一个纵情山水、逍遥自在。
不过也有一些不解风情的家伙,总是将这不起眼的小林子当作“约架圣地”
。
这随意在哪棵树下懒散一躺,保准能瞧见绑了树枝的烂布条和被箭矢钉在树上的战书,就跟道士来转了一圈,贴了一堆黄纸符箓驱邪似的。
倒也确实该驱驱邪,有时躺在溪边睡个午觉都能被从天而降、满身是血的壮士给吓醒,若是运气不好,怕是还要被这人肉霹雳弹给砸死,好在此事百年也出不了一次,不是霉星高照,应不会……
溪边正奋笔疾书的游方侠士——离朝立马将手中笔一飞,再接个后空翻,待脚踏实地粘着地,“嘭”
的一声,疾风卷着砂砾打得她——脸生疼。
叹息一声,她拍拍身上的土,试探性地走向满身是血、从天而降的壮士。
“哎,这位壮士……你可还活着否?”
“……”
毫无回应。
“失礼失礼。”
离朝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旋即遗憾地摇摇头。
死了。
没什么利器所致的外伤,只是脖子上有几个细孔,泛着淡紫,约莫是中毒身亡,这毒还不甚外显,很高明,八成又是笠尸堂的手笔。
此外,这壮士额上还有一道显眼的十字疤,不过并非新伤。
虽然身上满是血,但应不属于他,毕竟他外伤甚少,即使摔下来也挤不出这老些血。
兴许是凶手毒了他之后洒了些血,许是要掩盖什么罢,就是不知是兽血还是人血。
最后凶手将其从这林子紧挨的山上扔了下来。
“嗯……”
她抬头遥望隐没云端的高山,又摇头,自语道,“不对不对,应是从半山腰扔下来的,那里有一条天然的山路,还有一个小亭子。”
住了口又叹息一声,她喃喃着:“想这般多作甚,又不能寻那凶手报仇,再者也无甚理由,亦不知这位壮士身上种了何种仇怨才得此下场。”
“不过,相逢即是有缘。
在下虽救不得你,但可尽些微薄之力,让你有个安葬之处。”
语罢,离朝拾了几根树枝,又用树上的带血布条将树枝捆了捆,接着寻了个空地挖起坑来。
勤勤恳恳挖了约半个时辰,离朝扶着腰站起,舒展一番后将无名壮士拖到坑里,又费了好大功夫给埋了。
埋完之后又捡块合适的石头,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刻下“安息”
两字,最后将其放在土堆上算是完活。
“愿你能安息升天,来世莫要再结仇怨,做一清闲好人安泰一生。”
她双手合十作悼,如此即是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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