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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接风宴在一楼大厅。
金碧辉煌的装修风格,闪瞎眼的水晶吊灯,实木椅,外头一层皮料,色调金白红,延续了在三?金市的传统。
在这个主张效率和?简约的科技时代,黑邦是唯一坚定的复古时尚捍卫者。
无?论?潮流是什么,他们都喜欢繁复的内饰。
和?乏味一致的西装外套。
跟这个时代的大众好像两个极端。
大众住着简单的房子,每天都酷爱将自己打扮成跟昨天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好像换了风格,他们就能够从?沉闷的日常当中脱离,变成他们向往的该穿上这身?衣服的人。
他们张牙舞爪地体现自己的个性,表达着作为个体不甘随流的尊严。
他们想成为不一样的人。
但?黑邦不一样。
他们想成为一样的人。
他们想要融入团体。
抛开那一张脸,他们穿着一样的西装外套,梳着不过?长也不过?短的头发,摸上发油,精神得好像金融杂志的封面人物。
人大概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越没有什么,越想要装出什么。
韩戈走上台。
文质彬彬地发言。
发言完了,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韩戈有一点想笑,垂了垂头,掩盖掉了脸上所有情绪。
大概很难有人可以这么快适应,从?改造营那种地方出来?,到舞台上跟明星似的接受大家的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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