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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头无法想象,这样的宫殿是怎么漂浮在海上的。
他看见,获得火种是那么的容易,只需要在一块神奇的石头上碰一碰,就能生出火花。
甚至有人把火种就放在身上,用一个精致的筒子装着,只要吹一吹便能得到火。
他看见,每一个人都穿着华美祭祀长袍。
要知道,在托尔特克部落,只有祭祀和首领才有资格穿这种衣服,它们实在是太珍贵了。
听祖父说,当年的托尔特克城邦,每年要用最纯的黄金、最精美的陶器去交换奇布查部落的长布。
现在族中唯一的一套被视若珍宝的祭祀长袍,就是奇布查长布制成的。
酋长也只在羽神节的时候,才拿出来穿戴。
但是,即使最好的奇布查长布,也比不上这些异乡人的万一。
他甚至看到,有人穿着用金子织成的袍子。
没错,就是刚刚来到主人营地的那两个老人。
他们的衣服居然会闪光,有着黄光的光泽,和血头无法形容的质感。
而这些都还不够震惊,当那个可能是他主人的少年递过食物的时候,.血头的目光再也无法从盛装食物的器皿上移开。
天啊!
像雪花一样白,比金银还要闪亮,与任何珍宝都不相同。
血头不敢用它来吃饭,宁可捧着食物。
尽管那个少年主人露出错愕和鄙视的眼神,尽管托尔特克人是最优雅的部落。
只有野人部落才用手进食,他们有陶碗和木勺。
食物很美味,比部落里的奴隶吃的要好,甚至比烤肉和玉米汤更容易下咽。
血头一边吃,一边偷偷地打量着这群神秘而又强大的异乡人。
他们要是这里建立部落吗?那遭殃的可不只自己,整个部族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
——————————
赵维看着自己的俘虏有些哭笑不得。
语言不通,加上猜也猜得出来,他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用碗吃饭的,干脆就由着他去。
一边端着碗小口慢吃,一边与江钲、张世杰闲聊。
“我估计附近应该有一个很大的聚居地,否则不会一围就是几百个土人。
不知道两位是什么打算?一但接触,是不是要打?”
张世杰一怔,赵维的语气可不像是随口一问,好似颇为认真。
“怎么,宁王怕和这些土人交仗?”
“呵呵。”
赵维干笑,“还真不怕。”
说着话,让王胜把带回来的一把石矛拿过来。
张世杰一看,颇敢意外,“这......”
这也太寒酸了吧?如果当地人都用这种武器,那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宁王显然知道敌手不可怕,为什么还有此一问呢?
“宁王有话,不妨直说。”
“嗨。”
赵维一叹,“本来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打与不打,其实关键不在于当地人如何,关键还是相公们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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