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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
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她背着弟弟,哄着弟弟,喂着弟弟。
后来,母亲死了,死前老泪纵横地往她的手里塞了一颗蚌珠。
那蚌珠真丑啊,扁扁的,黄黄的,还有沟壑。
可她喜欢呀,求着李木匠钻了一个孔,串了根红绳,日日都戴着。
再后来,她嫁人了。
父亲将她以五两银子,嫁给了周恒。
她知晓,那五两银子,父亲用来给弟弟买了束脩礼,置办了笔墨行头。
还有呢。
她的女儿出生了,她拣了好多河蚌,特意给她挑了最大、最圆的蚌珠。
哦对了,蚌珠头面也要打一套,欢欢喜喜地送她出嫁。
大雍的女儿,都是掌上明珠。
艳艳,她的明珠。
“啪。”
一声惊堂木震慑住了底下围观的百姓,就连孩童也被人捂嘴噤声,不敢让她哭闹。
“堂鼓为鸣冤鼓,若是自首,告知一众衙役即可。”
谢婴的声音冷冽而严肃,不苟言笑,“你,有冤?可既是自首,又何来冤情。”
“回大人,民女冤呐!”
沈娣的声音响彻整个县衙,绵延且凄厉。
周艳上船前的样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的脑海里,火红的嫁衣,真好看。
“民妇状告丈夫周恒卖女求荣,状告亲弟沈小宝诓骗侄女,状告船主陈强与王梅花一干牙人以运货、说媒、介绍行当为由,买卖女子!”
字字珠玑,声声泣血。
无人听了不悲怆。
这次不用惊堂木,所有人都沉默了。
沈雁回几乎将手指嵌进肉里。
“阿姐,阿姐,你不来救我,却要告我?”
沈小宝被衙役带到堂上,偷鸡摸狗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进牢狱,也是第一次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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