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佳人难再得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
再做十首!
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不行!
不能走!
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更是难得。
董辉想着,蓦然眼睛一亮,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对啊!”
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瞬间心头一亮,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反击机会。
上次谢姑娘只是短暂露面,王康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其中,妄图用万金买下谢姑娘的初夜权。
最终被谢姑娘奚落了几句,碰了一鼻子灰,而后被他作诗暗讽,成为一段笑话。
来到一个不一样的大唐,石磊悲催的发现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先进的玻璃和酿酒技术,火药也不能再发挥应有的效果。还好有动物改造系统在,一切皆有可能。赚赚钱,种种田,逗逗宠物,从此,属于石磊的悠闲古代生活就开始了。长孙无忌和父亲有过节?那又怎样。斗不过心眼,咱跟你拼肌肉,熊壮的主角,带领一群大肌霸手下,还有茫茫多的宠物,足以堆...
他是一个从修罗屠场中走出来的男人--王风,无数的鲜血杀机磨练出了他过人的力量和智慧,还赐予他了一块极寒玄铁。但是当他走出战场的同时却又意外跌入了异界,无数的强敌纷沓致来,神秘的魔法,美丽的精灵,狂暴的战士,绝世的神器,面对着这一切他该何去何从?鲜血四溅,杀机漫天,大陆将为王风的到来掀起怎样的一股血雨腥风呢?横刀立马,逐鹿江湖--敬请期待...
二十九世纪,纯血统的人类早已灭绝,取而代之的是进化后的兽人和生化人。因一场大爆炸穿越到29世纪的安歌,成为荒芜大陆唯一一个拥有纯人类基因的稀有存在。当人类身份被揭穿,整个荒芜大陆都被震惊了,看着爱慕的追随者接踵而至踏烂门槛无数,众兽冷笑不止小宝贝最喜欢的人是我!澈亮明眸毫无心机。可小骗子是我的。紫眸...
嫁给权倾天下的九千岁冲喜,她诅咒他早早归天,好分家产。谁知他是假宦官,还要她给他生孩子!...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又名王者苏念苏曦姐,我才八岁,你让我打kpl姐姐的操作好下饭江城。御景华庭中档小区。405号的副卧室中。八岁的苏念发出不符合自己年龄的叹气声。ampampldquo唉,真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ampamp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