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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索缓缓沉入江水,楼船上的喧嚣也渐渐沉寂。
丑时夜风微凉,常伯志关门点上灯之后走近床头,借着灯火,见小师妹李再媚依旧一动不动躺着,他依窗自言自语,对着一汪凌波道“自古好事多磨,好在过了烟阳,下一站便是柳城郡,与师叔师伯约好了碰头,只需一日,咱们便再不用提心吊胆。
说来也怪我,非要走水路省些脚力,不然哪会如此夜长梦多。”
李再媚睁开眼时嘴唇动了一动,常伯志见状,移步替人取了一碗水来,又说“我五岁时上的朱蛾雪山,从杂役做起,记得有一次宗祭打翻了祖师爷灵牌,被狠狠抽了三十鞭之后罚跪。
那一年,山上的雪下得格外大,一夜便能把人埋得只剩下个脑袋……师尊见我可怜,说熬过三日便收我为徒。
那时候我便发过誓,再苦再累,也一定要成为天下刀宗第一人。
所以,山中无甲子,半部山荒刀法一练,就是二十五年,越练越痴迷,越痴迷,对余下的半部就越是觊觎,师兄知道,这便是心魔。”
楼船应该起了锚,李再媚望着桌上一碗水轻轻摇晃,听常师兄又道“师妹手上半部交给师门之后,你爹,肯定也会传给我,对吧?”
“常兄!”
苏公子推开门,站在门口欲言又止,问“常兄,令师弟去了哪里?”
常伯志心里咯噔一下,师弟孟桐欢的性子木讷,一路同行也寡言少语,好在早就习以为常。
常伯志面色沉静说道“或许楼下打盹儿,苏公子寻我师弟何事?你若不问我还差点忘了,官军登船之后便再未见过他。”
“烟阳官兵水里捞出具尸首,说兴许是那采花贼畏罪伏了法,我不敢确信……不如,还是常兄亲自去看看为好。”
常伯志起身,耳边对人小声说“师妹,人和书可都要藏好了!”
然后他冲苏公子点了点,挎着刀出门。
孟桐欢的尸体就湿漉漉躺平在艨艟巨舰的甲板上,身形消瘦,左脸寸长的刀疤已经有了很多年,只有一张毫无血色的脸与平常黝黑稍有不同,哪还用再三多看。
那官军把人翻一面掀开衣角,说致命伤可能是被人刀剑劈在后背。
这碎肉透骨的一刀,又哪里是剑,明明是山荒刀法里的开山式。
师尊说,气沉丹田,凝神于虚,一式气贯长虹,可开身前万丈山。
常伯志回来时若有所思,他抬脚进门见到床上无人,师妹二字尚未出口,身后便是股凌厉的刀意袭来。
就势团身前滚,常伯志起身一摸腰间,头也不回向后一连劈出三道刀影。
那刀影重叠,悉数劈在锋芒之上,“砰”
一声就把人逼退撞在了门板上。
“师妹的刀法又精进不少,可记得我这式滚雪,练了三年,真是每次雪崩死里逃生才大成。”
常伯志拍刀背笑笑。
“半部刀法真就那般重要?”
每年宗门试武,知道师兄师姐肯定藏拙让着自己,可即便如此,李再媚也没觉得差距会如此之大,自己竟连一个回合也险些招架不住,她握紧刀把,气息凌乱冷声问到。
“师妹不知,山上这二十五载,真的很难熬!”
常伯志爱惜抚摸着刀身,不急进逼,道“以前你爹老骂我蠢,他说常伯志常伯志,就你这连猪都不如的资质,与其练刀,不如趁早下山当个伙夫,我每次笑着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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