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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拥有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雷已经没有了饥饿感。
雷再也不像刚开始拥有意识的那段时间,总是感觉到饥饿,必须吞噬灵魂之心才可以。
“你知不知道,要想成为最强大的骷髅,紧紧依靠吞噬灵魂之心是做不到的?”
胡佛的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雷有明确的答案——的确不能。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的确吞噬了不少骷髅的灵魂之心,但是雷却感觉到,这些灵魂之心已经不能增加他的力量了。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哪怕是一个白骨骷髅的灵魂之心都会令雷的力量增加许多。
但是现在,即便是那三十多颗骷髅领主的灵魂之心也没能让雷再一次进化。
如果不是吞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的话,雷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白金骷髅呢。
“我们是骷髅的领主,但是我们却吞噬我们的子民,这难道不可耻吗?我们的领地正在面临其他不死生物的侵略,我们不去抵抗,反倒在这里自相残杀,难道不可耻吗?在遗弃之地的核心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强者,他们的灵魂之心可以让我们发生进化,而我们却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去征服他们,难道不可耻吗?”
三句响当当的话,震得雷心旌摇晃。
“因此我找到你,希望我们停止自相残杀,联合起来,一起去对付其他的不死生物。”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猜霸或者泰蒙?”
雷的思维虽然简单,但是他也感觉到胡佛的理由十分牵强。
雷算什么?一个新进窜起来的小领主而已。
论单兵作战能力,雷不如猜霸,论控制的地盘面积和战士的数量,雷不如泰蒙。
雷从来没有和胡佛见过面,怎么胡佛会主动和他联合呢?
如果胡佛真地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准备和其他不死生物开战的话,她大可以吞并雷,这样指挥起来更方便。
“因为我是奉命行事,我的主人传来命令,让我这样做的。”
胡佛的话如同一声炸雷一样在雷的耳边响起,太不可思议了,强大的大领主胡佛竟然要听命于人。
那么,这个能够命令胡佛的强大存在是谁?莫非是骷髅君王?
“主人?你的主人是谁?”
雷简直不敢相信。
“我的主人叫做伯格坎普,所有骷髅中的王者。”
胡佛的话更莫名其妙了:“六百多年前,伯格坎普大人撕裂了遗弃之地的魔法封印,到人类世界去闯荡。
在他临走之前,他把他的一部分能量转移到了一个弱小的骷髅身上,这个骷髅就是我。
因此,我是伯格坎普的分身,或者说我是伯格坎普在遗弃之地的投影。”
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还有一个更强大的伯格坎普。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会相信了。”
胡佛盯着雷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她是一个人类,她的名字叫做坎博•;卡米拉!”
“卡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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