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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回王杏庵义恤贫儿 金道士娈淫少弟 王杏庵仗义赒贫 任道士因财惹祸(第2页)

二杜子春的寓言

敬济在此回,两次得到一个善心的老人王杏庵帮助,但每次都把王老人给他的钱财挥霍得精光。

第三次来见老人,老人送他去临清的晏公庙做了道士。

这段情节,似从杜子春故事脱胎而来。

杜子春故事载于《太平广记》卷十六,子春“少落拓,不事家产”

,后来资财荡尽,冬天衣破腹空,步行于长安市中,两次受到一位无名老人的周济——不过老人出手阔气,第一次给了他三百万钱,被子春挥霍干净;第二次给了他一千万,“不一二年,贫过旧日”

;又遇到老人,“子春不胜其愧,掩面而走”

,而老人拉住他,这次送给他三千万,并约他明年在华山云台峰老君祠双桧树下相见。

杜子春这一回彻底改过,治理家业,第二年前往赴约,老人原是道士,要借子春之力炼丹,子春经历了重重考验,终因七情里面“爱”

欲难除而失败。

对比敬济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对杜子春故事的借用与颠覆:敬济也是在寒冬腊月“冻得乞乞缩缩”

之际遇到老人;老人“身穿水合道服”

;老人因后园中有两株杏树而号“杏庵”

,与杜子春故事中两棵桧树相应;又荐敬济做了道士。

不过,杜子春是无意遇到道士,挥霍掉老人的赠金之后,颇有羞耻之心,见到老人掩面而走,不像陈敬济这样,自己主动走来磕头,花光了老人的钱,居然还厚着面皮一次次来。

王老人虽然“在梵宫呼经,琳宫讲道”

,又自号“杏庵居士”

,毕竟是凡人,出手当然不像杜子春故事里的道士那样阔绰——虽然对陈敬济没有任何利用的企图,比道士要单纯和真实得多。

老人第一次送敬济一件青布道袍,一顶毡帽,一双鞋袜,一两银子和五百铜钱;第二次是一条裤子,一领布衫,一双裹脚,一吊铜钱,一斗米——比第一次少了很多,而且给米不给银子,大概是怕陈敬济再花掉;第三次,明明看到陈敬济,却不主动叫他,还是陈敬济自己“到跟前,扒在地下磕头”

,与杜子春故事里的道士正好相反。

敬济在王老人的介绍下,到临清晏公庙做了道士——没有什么升仙的机会,只是十分平凡地做收香火费之类的“道士业务”

而已,与杜子春的经历相比,毫无浪漫可言。

然而敬济不但不能根除爱欲,七情六欲全都没有丢掉。

成为老道的大徒弟金宗明的娈童之后,便好似当初金莲之要挟西门庆、要挟玉箫一样,和道士约法三章,第一件居然是“不许你再和那两个徒弟睡”

——这是俨然以妾妇自居了。

第二件便是掌握大小房间钥匙,第三件是随他往哪里去。

于是得以拿着道士的钱财,在临清谢家酒楼和冯金宝续上旧情。

后来任道士因此气死,想是善心的王杏庵始料未及的:天下尽有一心为好反而落歹的人与事,但只能说杏庵不识人,任道士更不识人,却不能因噎废食,非议一心行善济人者,或者杜绝行善济人之心。

善心虽难得,但心善又有智慧更难得,倘若二者得全,才能真正济世,否则徒然增加一个气死的任道士而已。

作者在写金宝与敬济相见时,特用“情人见情人不觉泪下”

为言,但描写金宝,全为下文的韩爱姐陪衬,读者不可被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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