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的生活。
如果是法湄拉喜爱的,就会给他们设定生活背景。
法湄拉喜爱善的,美的,会让他们成为千金贵族,成为勇猛的骑士,也有农夫与卖花女。
但也喜爱丑的,恶的,那些人成为恶棍、大商人,甚至杀人魔,邪.教术士。
还没做完,她就开始迷恋于关注微缩世界中的生活。
骑士和千金结为夫妇,她笑得开心。
杀人狂魔侮辱并杀害了骑士夫人,她依然笑得开心。
直到城市在正与邪的交锋中毁灭,她甚至从操作台前站了起来,开始愉快的跳舞。
然后她只是挥一挥手,一片狼藉,死伤无数的迷你城市,恢复成了最初的模样。
那些细小的傀儡们,重新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法湄拉的构装仆人来禀报,帝国来寻求法湄拉的帮助,虽然不高兴被打扰,但法湄拉还是做出了回应,她来到置物架边,无聊的扫了一眼,把昆茨拿了出来——昆茨怀疑是因为他最小。
“我的血亲就可以掌控,只是力量太差的话掌控的程度也会差一点。
如果法湄拉家的人死光了,军队的指挥官,或者当地领主可以掌控。”
她一边对构装仆人说,一边将这化为一句法则,刻印在了魔方的身上。
昆茨被带走了,接下来的画面就像是快进,他经历了很多个“主人”
。
最初的几个还算比较强,他们能将他收纳起来,拿在手里随时移动,但后边的主人越来越差,直到有一个主人将他展开,再也没有能力收纳回去。
仿佛这个家族所有的优秀血液都被法湄拉一个人所吸取殆尽了,后面的法湄拉后裔,一直在走下坡路。
这一任主人死于非命,昆茨猜测,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应该还有更多的法湄拉血亲死去,他之前触摸银球时,那上面有大片的名字,应该就是在这期间消失的。
正因为被人为的屠杀过,一个曾经出过法湄拉这般强者,必定与诸多大家族联姻的家族才会彻底断绝。
可是……法湄拉呢?成为了祂的法湄拉,必然没有死去,也必然更加强大,可自从祂在自己的宫殿中消失,已经很久没有人听说过祂的存在了,就算家族被大量屠杀,只极少数漏网之鱼凭借着法湄拉遗存的宝物隐姓埋名苟活时,祂也没有站出来。
不过这都与昆茨无关,他终于重新回到了雪地里,魔方正被他捧在手中。
看看周围,太阳还在刚才的位置,他并没有离开太久,现在甚至还不到公告的中午十二点玩家强制下线时间。
他拿着魔方,把它左右掰开,露出魔方的中心来,一颗方形的宝石被极光的光带与四周相连接,在那颗宝石中,他看见了队长。
细小的针尖一样的队长,但昆茨却能看见他的动作,他转过身,对着昆茨张开了手臂。
恰好那时候,昆茨把队长放了出来。
于是,队长正好勾住了他的脖子,扑在了他的身上。
“你救了我,我的领主~我的英雄~”
能说什么呢?队长就是队长,一举一动一言一词,都能撩得小领主七荤八素的。
【全玩家公告:现在已经是十点了,距离版本更新还有两个小时,请在线玩家们注意妥善安排好游戏时间。
十二点时间到,玩家将被集体强制下线。
全玩家公告:在迷宫中的玩家请不要着急,十二点,迷宫寻宝活动准时结束,活动奖励将根据玩家在迷宫中的收获,与玩家在迷宫中前进的距离在下次上线后分配。
一等奖为一只黄金石像鬼,二等奖可召唤死灵战士的亡灵挂坠一件,三等奖优质附魔武器一件,其余普通奖为魔力与功勋不等。
】
发出公告后,昆茨和队长就回到了城堡——他们没忘那两位地精,就是有点奇怪,怎么地精的帽子变小了?
直到看着地精活蹦乱跳的回到伙伴堆里,确定真的是自己带出去的两只,没弄错,昆茨才松了一口气。
“饿吗?”
队长问。
路边的东西不要随便捡,里边可能藏着一个老神仙...
...
在爱情上,他是个伟大的男人。在师门,他是个被所有人误会并驱逐的英雄。在都市,他是装着人渣的救世主。当季莫醒来,发现身边睡着赵家大小姐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了。三年前,他因此事被驱逐出省,三年后,他再回都市,怀着一身神秘实力和治不好的绝症他人生仅剩的三个月,能否在美女如云,花红酒绿的都市发生奇迹?...
刮风减半,下雨全完。地摊少年林淼看着天空瓢泼的大雨,只能无奈收摊回家。不过就在这时候,林淼却遇到了云曦儿,得到了连通异界的机会!两界之间互相穿梭着做买卖。林淼赫然成为了自古至今最强的地摊王者!...
报复不成反被吃干抹净?盛怒之下,她将某首富果照发微博后狼狈出逃五年后,闺蜜婚礼,她带着一双龙凤胎回归,殊不知刚露面就被逮住!樊璃冷脸将她扛上肩头该死的女人!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女人挣扎不休,身后还巴巴跟着两个萌宝,女儿糯糯道爸爸!不要欺负妈妈哦!儿子皱着小眉头喂!你快放下我妈!...
在毕业等于失业的年代,成绩并不好的司马朗神奇的找到了一份工作。可是,当他拿着录用通知单,乘坐公交车来到公司的报到的时候,才发现,这并不是一家什么软件企业。这家公司名为血腥科技有限公司,着落在血腥软件园,整个公司就是一座巨大的坟头,而工作是做着一个又一个的血腥任务。他不断的积攒血腥币,只为,那六年后,合同期满,能够如愿的回到现实世界与家人团聚!郑重提醒当你接到录用通知单的时候,不要高兴的太早,或许,这是来自某个血腥世界的邀请函,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