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才丁修本是想擒贼先擒王,所以第一发子弹就奔着狼王而去。
狼群当中狼王具有绝对的统治力,只要有狼王在,狼群就会像拧在一起的一股绳子。
所以丁修打算率先击杀掉狼王,让整个狼群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使其短期内的行动无法统一,方便接下来逐个击破。
可惜狼王非等闲之辈,它除了体型比其他荒原狼大之外,自身对危险的反应速度也叫人叹为观止。
几百米的距离,子弹绝对比声音先到,那只狼王如果是依靠枪声躲避,那它此刻已经被丁修爆头了。
通过枪口的火光判断危险,这得是多少次生死之间才能锻炼出来的本能。
丁修的主动进攻激怒了狼王,连带着整个狼群都躁动起来。
它们在狼王的嘶吼声中朝丁修的车子奔去,奔跑的过程中,竟还懂得无规则地变向运动。
在距离缩近到两百米时,丁修只来得及撂倒三只荒原狼,他收起枪,将车门上的玻璃升上来,脚踩油门迅速将车子发动。
狼群以为丁修要逃,它们在狼王的命令下穷追不舍。
丁修坐在车里,小心地保持着车身和狼群之间的距离。
身后的狼群在奔跑中四爪掀起一阵阵黄沙,如果此刻是从上空俯视而下,可以看到它们一边奔跑,一边变化着队形。
咬在车后的是以狼王为首的主力,另有两批荒原狼从群体中分离出去,开始从侧翼加速包抄。
丁修在反光镜里将荒原狼群的意图看得一清二楚,狼群的这套战术在对付其他的生物时无往不利,但这次它们碰到的是丁修,而且丁修还开着在沙漠地形中适应性非常好的汽车。
“想包围我?没那么容易。”
丁修冷哼了一声,面有得瑟道:“老子吊着你们,就是慢慢耗掉你们的体力。”
狼群虽然狡猾,但它们受限于自身的智慧,所以无法察觉出丁修的真实意图。
它们蜂拥而上,在车后紧追不舍,这是判定对手远逊于自己的表现。
只有一辆汽车的话,这个荒原狼群并不放在眼里,曾经它们袭击过车子数量更多的队伍,并将车队里的人都变成了自己的食物。
荒原狼的最高奔跑速度是每小时七十公里左右,不过它们只能维持最高速度3到4公里的距离,超过了这个距离,它们的速度就会渐渐慢下来。
丁修的目的就是消耗它们的体力,所以总是不紧不慢地吊着它们。
跑出了一段距离之后,狼群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先前分出去包抄的两批荒原狼也开始归队。
重新集合在一起的狼群继续跟在丁修的车后,像一阵旋风般刮过金黄色的沙丘。
“可以啊!”
丁修对它们的韧性有些吃惊,也许是之前的那一枪激怒了狼王,导致在它的带领下,狼群辍在车后紧追不舍,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如果这个时候,能有一位经验老道的驾驶员帮丁修开车,他就完全有把握可以通过车辆的机动性优势将这群荒原狼风筝致死。
但丁修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驾驶车辆的同时无法用枪去瞄准身后的狼群。
消耗狼群的体力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等狼群开始疲累,就是他反击的时机。
不知道狼群的体力是不是开始下降了,车子跑出了一段距离之后,丁修发现它们的速度慢了下来。
等狼群停止了追逐,丁修也将车停住。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
我有个嗜赌成性的父亲,跟支离破碎的家庭。为了养活自己跟还父亲的高利贷,我把自己卖给了海天笙夜,从事着这个社会最不堪肮脏的职业我受尽欺辱跟压迫,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顾成舟买了我...
全城惊闻!傅家大少竟娶了个傻子当傅太太,人人都等着看他们什么时候离婚收场,结果傅大少却把傻子宠上了天。傅太太每天只想吃饭睡觉赚大钱,傅大少每天跟在后面大把大把给傅太太撒钱,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某日,云雨过后,傅太太扒着矜贵男人老公,我们离婚吧。傅大少骗够了我的钱就想甩了我?天底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傅太太怒,每天胡搅蛮缠求离婚,众人惊诧,傅大少却云淡风轻乖,别闹。...
在生活中,再平凡的人,只要是男人,都可能会遇到权力金钱美女这人生三大诱惑。有的男人在权力面前倒下了,还有的男人在金钱面前倒下了,但更多的男人,都倒在了美色面前。因为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可能对权力不屑一顾,视金钱犹如粪土。可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世上有哪个男人不喜欢美女,经受得住美女的诱惑呢?本书的主人公,是都市茫茫人海中极平凡的一个男人。可是再平凡的人,他也有机会遇到美女,甚至遭遇美女的诱惑。且看他在这种诱惑下,是如何挣扎和沉沦的吧!...
海外归来在家待业的单身狗郝瑟,自从网购了一个木雕之后,生活就开始不太对劲了她开始每晚都梦到自己和一个陌生的猛男在做各种不可描述的事情。爱情动作片拍成了连续剧,每晚更新!而且尺度越来越大!当梦里的猛男说出他的名字时,郝瑟开始怀疑这不仅是自己的一个梦,可是不管梦里两人多激烈,自己醒来时,身上都没有任何痕迹!难不成真的人如其名,自己就是个好色女?!因为守身如玉太久,憋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