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八章黑风口野人沟(第3页)

知道什么是野生的人吗?就是在野地里生的,可能是树上结的,也可能是地里长的,反正就不是人工的。”

野人是很神秘的,神农架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我在部队里就曾经听说过,据说有个解放军战士曾经在神农架开枪打死过一个野人,野人的尸体掉下了万丈悬崖,到最后也没弄清那野人到底是人,还是只长毛的大猴子。

几乎所有见过野人的目击者都一口咬定:“野人身高体壮,遍体生满了细长的黑色毛发。

听英子给我们讲,黑风口的那条野人沟,以前不叫野人沟,叫做“死人沟”

,再往前更古老的时候,也不叫死人沟,是叫做“捧月沟”

历来是大金国贵族的墓地,后来蒙古大军在黑风口大破金兵主力,尸积如山,蒙古人把死者都扔进了沟里,整条山谷都快被填满了,所以当地人就称这里是“死人沟”

,再后来有人在这条山谷附近看见了野人,传来传去,死人沟的名字就被野人沟代替了。

野人没什么可怕的,野人再厉害能比得上獒犬吗?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野人不知道在市场上能卖什么价?但是随即一想,这么做不太人道,还是别打活物的主意了,还是把心思放在挖古墓上是真格的。

由于带着马匹,不能爬坡度太陡的山,遇到大山就要绕行,这一路行来格外缓慢,好在秋天的原始森林,景色绚丽,漫山遍野的红黄树叶,层林尽染,使人观之不倦,偶尔见到林子深出跑出一只两只的山鸡、野兔、狍子、树懽、獐子,英子就纵狗去追,到了晚上宿营,采些山里的草蘑香料,燃起营火烧烤,我和胖子都大饱口福,这些天就没吃过重样的野味。

在这大山里行路,如果没有带猎狗,就只能睡在树上,我们带了三只巨獒再加上五只大猎狗,这种力量,在森林中几乎没有对手,除非是碰上三只以上的人熊,英子说獒是人熊的克星,林子里的人熊听见獒的叫声,马上就会远远的躲开,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睡在帐篷了,忠实的猎犬们在帐篷周围放哨,没什么可担心的,这些狗比人可靠多了。

英子的脾气比燕子年轻的时候可冲多了,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走什么路线,吃什么东西,这些都得听她的,谁让她是向导呢,那些狗也都听她的,我虽然当惯了连长,在她这也只能忍下来当普通一兵了。

不过英子确实有两下子,打猎、寻路、找泉水、分辨山里蘑菇有没有毒,在深山里怎么去找木耳、蘑菇、榛子、都柿,党参,五味子等等,简直就没有她不懂的,而且在山里有些动物,我都叫不上名来,平生从未见过,英子却都能说出来,这是什么什么动物,在什么什么环境里生活,以什么什么为食,用什么陷阱可以活捉,我跟胖子听得大眼瞪小眼,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她们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也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

或者“俄乐春”

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

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性的进山打猎。

沿途无话,咱们书说简短,众人晓行夜宿,在原始森林中行了六七日,终于到达了中蒙边境的黑风口,黑风口的森林密度之大难以形容,深处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全是红松,落叶松,桦树,白杨等耐寒树种,地上的枯枝败叶一层盖一层,走一步陷一下。

人还好办,就是马的自重很大,经常陷住了动不了,我们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连拉带拽,就这么走一段推一段的蹭着前进。

也不知最下面的有多少年月了,腐烂的枝叶和陷在里面而死的野兽,发出一阵阵腐臭的味道。

这种恶臭又混合着红松和野花的香味,闻起来怪怪的,不太好闻,但是闻多了之后让人感觉还有点上瘾。

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就是我的了,我们找到了一条山谷,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野人沟,这里的外貌没什么奇特之处,没有喇嘛沟那么猛恶,但是这是只直观的感觉,英子说看起来谷里肯定有大烟泡,务必要看清楚了再下去,陷到大烟泡里可就出不来了,要想下到野人沟里,每人必须准备一根大木头棍子探路,下边的落叶太深,比沼泽地还厉害,幸好现在不是雨季,否则别想下去。

野人沟属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两边的山势平缓,整个山谷的走向为南北走向,东西两侧都是山丘,最中间的地方终年受到日照的时间很短,显得阴气沉沉,谷中积满了枯烂的树叶荒草,除了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没有生长什么树木,出了山谷树木更稀,原始森林到此为止,再向前两百多里就是辽阔的外蒙大草原。

其时已近黄昏,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我们登上了山坡,放眼眺望,只见红日欲坠,天际全是大片大片的红云,整个天空都象被浓重的油彩所染,森林覆盖的绵延群山,远处没有尽头的大草原都在视野中变得朦胧起来,真是苍山如海,残阳似血。

胖子见此美景心怀大畅:“老胡,这景太美了,咱这趟没白来。”

我最记挂的就是野人沟里的古墓,对照《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仔细观看谷中地形,又取出罗盘辨识八卦方位,心中暗道:“总算是他娘的找对地方了,这谷里必有贵族的古墓。”

野人沟,原名“捧月沟”

,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感,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是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虽然这里的风水气派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个王爷万户大将军之类的大官,那是绰绰有余了,等到月上中天之时,月光就会为我们指出古墓的方位。

天色渐晚,太阳逐渐沉入了西方的地平线,大森林即将被阴影吞没,这里之所以曾经被称为“捧月沟”

,是因为月亮升至山谷正上空的时候,仰面躺在山谷的最深处抬头去看天空,视觉的余光会产生一种错觉,两侧最高的山丘象是两条巨大的臂膀,伸向天空的明月。

这处穴中的死者取的是日月精璞瑞气,在我那本祖传风水书中“天”

字一章有详细解释,有些字面上的内容虽然看不明白,但是结合实地观察也不难推测个八九不离十。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

主要还是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现在距离中夜为时尚早,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将矮马栓在树上,给它喂了草料,点了篝火烧水吃饭,今天晚上的野味是猎狗们捕来的一只小鹿,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癍,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应该是只雌的。

英子见猎狗们拖来这只怪鹿,急忙赶上前去,把鹿身翻过来检视死鹿的腹部,怪鹿的肚子上血迹殷然,英子又把鹿嘴掰开,象是要寻找什么东西,最后终于是没有找到,气得她狠狠的在鹿身上踢了两脚,又对那些大猎狗们骂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这,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在一旁瞧得奇怪,便问英子:“大妹子,你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母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热门小说推荐
我姓弗格森

我姓弗格森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医妃当道:王爷不好惹

医妃当道:王爷不好惹

一朝穿越,她是两袖清风也就算了,偏偏还遇到了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劣小王爷。一辆马车一匹马就诈了她四十两银子,这简直就是欺负她人生地不熟。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穿越就债台高磊的秦沐瑶,还遇到了黑心老板,不声不响就送她进了军营,做了军医,这地方可是闹不好就要掉脑袋的,无亲无故的她只能想尽办法逃走了。就在此时,那个识破她身份的小王爷,笑眯眯对她伸出橄榄枝,要走可以,把我的钱还了,不然本王爷就要你一生。...

御鬼师

御鬼师

御鬼师刚刚进入市局刑警队的我,参与了一起离奇的案子,我的世界因此改变。十大悬案,连续杀人案,御鬼师,太极道士。一桩桩离奇的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一个个巨大的阴谋将我笼罩。我想活着,就必须破开那重重迷雾...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

婚后两年,老公每月例行公事,回家陪她一晚,却在次日无情的逼她吃下避孕药。她爱了他整整十年,坐着一个名不副实的陆太太身份,亲眼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面前如胶似漆。心灰意冷,忍无可忍,她丢下一份离婚协议。他暴怒,却不肯放手,苏牧婉,想离婚,先给我生一个儿子再说!...

空间之心

空间之心

天地之间,有无穷位面无穷空间。在这无限广阔神奇的世界中,有无数妖精魔兽,智慧种族。万载之下,英雄王者,不甘消逝!在岁月中挣扎求存!其中,又有传奇强者行走万千位面,以求点燃神火,得以长生!所追求者,不外永恒!王凡,一个意外重生的越狱犯,却拥有一件神秘的法器空间之心!空间之心便是永恒!!!(南风已完本百万之作剑破苍穹超级逃亡犯无需担心太监问题。放心阅读,更新有保障!下移一寸快收藏吧。)群号95549512...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