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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城二十八岁,比林若兮长一岁,其他的人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所以五个人之间基本不存在代沟。
他们彼此开着玩笑,轮番敬着啤酒。
林若兮还是挺能喝的,因为林家本来就有喝酒的遗传史,哥哥林若然白酒是一斤半的量,再加上七八瓶啤酒也能顺下去,而且不耽搁谈业务,足见他的酒量。
这样一比较,林若兮在这五个年轻人里算是最能喝的一个了。
刘锦城和林若兮碰杯又喝过一轮,他已经面红耳赤了,要知道他的酒量就是两瓶啤酒。
看着他躲闪不喝的样子,林若兮急了。
“刘工,你是要认怂吗?听我哥说,工程部里有一个算一个,可都是精兵强将啊,不过你今天的表现可是很一般啊!”
“不能喝了,不能喝了,下次再较量,下次再较量。”
刘锦城双手抱拳告饶道。
“不行,再来一杯才行。”
林若兮兴致正浓,见刘锦城这样,坚决不让。
“好吧,我们再喝一杯。”
刘锦城见推不掉,又倒了一杯。
二人碰杯后一仰脖子喝掉杯中酒。
“好吧,这次就饶了你吧,记住了,下次一定不会放过你!
来,我们继续喝。”
林若兮把矛头转向了另外三个。
聚会就是这样,觥筹交错间,同事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层。
林若兮并没有认出刘锦城,要知道,林若兮那时是高三年级本部的校花,由于不同班,所以他认识她,可她并不认识他,况且那时刘锦城并没有现在长得帅,女大十八变,男孩也一样。
高考以后,他们就各奔东西了,刘锦城高考落榜上了大专,林若兮去了华南财经大学。
本就陌生的两个人彼此间更是没有音讯,只是林若兮的身影偶尔会出现在刘锦城的脑海里,如同一只可爱的小兔子,跳跃在主席台上。
聚会终于结束了,年轻人精力旺盛,有人提议进行下半场,去KTV喊麦,要知道这个时期正是《暗香》、《十年》、《IBelieve》、《看我七十二变》、《春泥》等歌曲最火的时候,唱上几首心情会更加舒畅。
可刘锦城看了一眼林若兮,她已经没有了刚才喝酒的兴奋劲儿,就摆摆手作罢了,于是大家就散了。
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
喝酒容易见风倒,更容易着凉。
林若兮今天晚上喝了五瓶啤酒,看着她有些摇晃的样子,刘锦城很不放心,他安排另外两个哥们送小鞠先回公司租的公寓。
为安全起见,他亲自护送着林若兮去了她家。
当他回到东区自己家中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
刘锦城很高兴,其实不是所有的献殷勤都是非奸即盗,他感到了爱情的味道,他觉得能够与林若兮再次相遇,这是上天给他们俩人的安排,就是命理所说的姻缘吧!
他冲了个澡,躺在床上睡不着了,酒劲已经过去,他的脸又变成了白色。
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知道自己恋爱了,属于烧火棍单相思的那种,一头冷,一头热。
他,当然是热的那头儿了。
刘锦城大专毕业后回到自己家乡工作,转眼间在海蓝市已经混了八年了,还好,在父母的帮助下他按揭买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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