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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扭捏了太长时间了,一抬头,对上少年眸眼时,南锦愣住了。
明明是一双最纯净干净的眸子,却被鲜血染成了血红,充斥着提防、戒备、仇恨。
可能是因为自己举止怪异,少年除了提防戒备外,还对她多了一丝好奇疑怪。
两相对望,南锦心下诧异:
‘这少年,不是没有心智的凶兽啊,他明明,是个人呀!
’
秦城见南家大小姐趴着不动,也是很头疼。
她还离‘凶兽’这么近,自己不敢打草惊蛇,但还是偷偷拿出了暗器藏在掌心,一有情况发生,立刻射杀少年,保全南锦性命。
“这位小公子,你当心些呀!”
金三寿吓得魂不附体,这是城主大人的人,细皮嫩肉的估计不是跟班,又没喉结,兴许是个小情人——哎,城主大人都会拱白菜了,有些欣慰。
等等,想偏了,这么好的白菜不能叫混小子给连根拔了!
还不等金三寿说什么,原先的买主沈爷不开心了!
他用力提起少年的头发,啐了一口道:
“哪来的粉头小鬼,敢抢爷的货?滚下去,苍不郞子下贱奴才,先来后到懂么?但凡是你主子看上了就直接问我买,三千两白银,一两不许少,若是嫌贵那就出五百两,他的眼珠子我让你们了!”
做贱的话,嚣张的态度,刺在了少年心里。
他顾不得全身锁龙金针的剧痛,扬起脖子狠狠一口,死死咬住了沈爷的手腕!
“哇呀,哇呀——松口,松口,你个畜生!”
沈爷吃痛狂叫,一边用力踩着少年的后背,一边梗着脖子嚎叫。
等着云来会的人出手帮忙,少年主动松开了他的手腕,细细看去,满口血腥,已是将手腕上的一块肉撕了下来。
鲜血淋漓,沈爷差点没昏死过去。
金三寿知道这少年卖不得别家了,乘此机会便道:
“来人呀,快带沈爷下去包扎上药,这血止不住,可是会送命的!
有什么仇怨,等您好了再说。”
话说得好听,其实是把人撵下去的。
……
南锦还趴着呢,直勾勾看着少年,看着他把带血的人肉一口咽了下去。
少年眼角烧得血红,喉结滑动,吞咽的动作缓慢延长,他眼底甚至有一丢丢的得意,像是在问她:
怕不怕?若是怕,离他远一些!
南锦看得更深一些,这幼稚的耀武扬威,警告远离,恰恰是最没安全感的试探。
于是,她淡了口吻,小声开口:
“你……还要么?”
然后,伸出了自己的手腕,笑而露出,一派天真纯净:
“肯定比他的嫩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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