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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明苦涩一笑,“您还真是不懂得劝人。”
“我要有这本事,也不至于被卷入到这么多麻烦里了,行了,吃点东西。
你刚才好像把早餐都吐出来了。”
把这顿饭吃完、结完账后,黄粱带着脚步踉跄的李旭明回到停在路旁的甲壳虫车里。
此时还不过下午两点钟,还得再等一两个钟头,那些沿街开店的小酒馆才会渐渐复苏。
酒馆内的人会为了晚上的营业进行开店前的准备。
黄粱在等待着那两间叫做‘风渊’和‘午后沙滩’的小酒馆从睡梦中苏醒。
回到车上后,李旭明就呼呼大睡了过去。
虽然他根本就没喝下去多少酒,不过这孩子倒是睡的十分踏实。
注视着身旁歪着头、口水从一侧嘴角滑落的年轻委托人,黄粱苦笑着将车载空调开大一些,将自己这一侧的车窗玻璃降下少许,防止意外发生。
在车内等待的这一个多小时里,黄粱没有完全浪费时间,他在思索一个小问题:警方没能在那条小巷四周发现杀死王征的凶器,凶手最有可能处理凶器的方式是直接将它丢进河里。
既然如此,如果凶手是被车撞死的李旭东,他为什么还拿着王征的钱包?
在把刀子丢进河里时,他为何不直接把王征的钱包也一并丢掉?钱包不值几个钱,把里面的现金和卡拿出来即可。
甚至要是李旭东有点脑子,他都不应该去拿那些银行卡,毕竟王征一死,拿着他的银行卡去取钱只会自投罗网,被警方抓住。
理智的说,他应该把现金拿走、把钱包丢掉,但事实却是他可能把刀子丢了,却忽略了钱包!
是丢弃凶器时把钱包给忘了,还是说他故意留下钱包,为了将其作为战利品收藏,在之后的日子里拿出来回味亲手手刃仇人的快感。
有很多解释,能将在李旭东身上发现死者钱包的事实进行合理说明,但黄粱总觉得这一点很是怪异。
既然是一起没有事先计划的激情杀人,要么应该是把凶器和钱包都丢掉,要么是没想到这些,带着凶器和钱包逃走。
可事实情况却是第三种:凶器不见踪影,可死者的钱包却在李旭东的身上被发现。
这种撕裂感让黄粱渐渐对这起委托认真起来。
将近下午4点多时,黄粱感觉时机差不多了,把已经睡到迷糊的李旭明叫醒,让他把衣服穿好,下车去小酒馆看看。
黄粱之所以把他吵醒,主要是担心他坐在车内可能会发生意外,保险起见还是把这个初尝酒滋味的年轻小伙带在身旁。
带着红脸眯眼的李宣明走进一条后巷,黄粱看到那间名叫‘风渊’的小酒馆的后门已经打开,一辆小货车就停在巷子里。
披着围裙的男人正从车厢内卸下一箱箱啤酒。
黄粱快步向那人走去。
围裙男也注意到向这边走来的两个陌生人,他把啤酒箱放在地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走到一步外的黄粱。
“忙着呢?”
黄粱微笑着递出一根烟。
那男人接过烟插在耳朵上,生硬的问:“你是警察?”
“有这么明显?”
黄粱刮了下鼻子。
“太明显了,隔着半条街就闻到你身上的味儿。”
那男人厌烦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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