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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十年前的惨案(第2页)

“这样平淡而幸福的生活仅仅持续了四个月,我从来没想到这段感情会以那样一种猝不及防的方式结束,那一天是如此黑暗以至于我每次回忆都痛苦不堪。”

刘烨说着说着闭上了眼睛,留下两行晶莹的泪。

诗岚没有说什么,只是抱住了刘烨的手臂,朝左边挪了挪,靠在了刘烨身上。

“那天是四月十一日,周日。

我刚推开这家餐厅的门,就看到百里茗在和一个男子争吵,那人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条纹针织帽,穿着黑色的运动服,看上去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留着一点胡子,鼻子很大,眼睛中等,但是眼白很多,而且脖子上有一朵彼岸花的纹身。”

“只见那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开始拍桌子,我便走过去挡在百里茗和那个家伙中间,询问他们争吵的原因。”

“那家伙说今天的烤肉不新鲜,尤其是牛肉,有一股怪味。

百里茗很生气,因为那天的食材都是她上午开店前去采购的,不可能不新鲜,所以两人就吵了起来。

甚至直到百里茗把进货单据给他看了,他还是坚持说肉不新鲜,有问题。”

“我见那人情绪不稳定,便把百里茗拉到一旁,悄悄跟她说让她先去后厨找大叔,看看是不是做法上的问题导致了食材口感出现了变化。

她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还是听了我的劝,开始往后厨走。”

“我转过身想要安抚一下那名男子的情绪,可不料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混蛋居然掏出了一把匕首,猛地朝我刺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闪开,匕首从我的肋骨旁擦过,我只受了皮肉伤。”

“可我万万没想到,那把刀根本就不是冲我来的,而是冲着百里茗去的。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匕首插进了毫无防备的百里茗的后心。”

“我冲上去想要制服他,可那个混蛋竟然牢牢握着匕首不放,借着我扑倒他的力量把匕首拔了出来。

那一刻,我的脸上一下沾满了血,那是百里茗的血,从她背上的伤口中,喷涌而出的血。”

“我几乎是疯了一样地把那个混蛋的头往桌角磕,直到他手一松匕首掉在了地上,我才把他扔到了一边。

那时候百里茗已经倒在了血泊里,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那一刻我连自己在哪,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只愣愣地把匕首一脚踢开,拼了命地想用衣服捂住她的伤口,可那根本一点用都没有,血很快就浸透了衣服,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脸色惨白。”

“维和警察很快到了现场,逮捕了那个家伙。

大叔叫的救护车不到三分钟就来了,可就算这样也已经来不及了。

明明只要到医院就能用人造器官救她的,但还是晚了一步,刚把她送上救护车,时间就已经到了。”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幕,她握着我的手,嘴唇发紫,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用尽最后的力气她说‘谢谢你,在最后一刻陪在我身边的人是你,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她的手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失去温度,我只能任由她的生命在我眼前消逝,那种深深的无力感让我无比绝望。”

刘烨痛苦地抱着头,抽泣着说,“如果我当时能够反应得再快一点,如果我能够直接把他制服,茗儿她就不会死!

哪怕我不闪开,让那一刀刺中我的肋骨,结果也会完全不同……是我,是我的怯懦,是我的恐惧让我躲开了,所以她才会死,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阿烨……”

诗岚掰开他紧握着抵在雪地里的拳头,把自己的手塞进他的手心,用体温温热着他冻得通红的冰冷的手指,“这不是你的错,你会躲开只是本能反应。”

“医生也这么说,也许我也知道吧,但我就是无法原谅自己。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陷入了自责与愧疚的无限循环,我再也没有以前那种一往无前的锐气了,由于放弃了努力,我很快也不再是天才班的一员,渐渐地,我变成了一个一事无成的社畜,终日给别人打工,在实验室里混混日子,每个周末在公寓躺尸,每年的四月十一日,我会来这悼念一下她,也算祭奠一下我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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