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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轻轻拍着那“黑风疾”
的面颊,笑道:“我也不知道呢?这马是西疆宝马,是太爷花了千两的黄金从一个胡人手里买下来的,性子可是出了名的粗野难管,偏偏太爷喜欢,上上下下的人儿都怕它,太爷出重金求人驯养。
我说我能制之,只需三物,一铁鞭、二铁锤、三匕首。
铁鞭鞭之不服,则以铁锤击之,再不服则用匕首割断其喉杀之。
太爷笑道:‘照你这么说,这千金良驹岂不被你刺死了?’我说‘良驹就应该是供人使唤的。
驯服了就用,驯不服留它又有何用呢?’这马儿可是有灵性的,听我这么说来,它现在就只跟我亲近呢。
这这或许就叫‘缘分’吧?”
王知古堪堪醒转过来,听起楚云说起那“黑风疾”
就不由得直皱眉头,从地上爬起来说道:“咱们家虽然说是富贵了,但衣服饮食皆是靠民力而来。
方今兵灾连年,国用日蹙,百姓衣食尚不得周全,将士伤病尚不得抚恤,父亲大人就如此挥霍钱财,不知存恤。
这这真是‘贵畜贱人’了!
古人云‘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是率兽而食人也’。
我说与其拿着一千两黄金买来这等不中用畜生倒不如省下来全给老王爷充做那新军的练饷,于国于民倒是大有裨益的呢!
妙音,你还不如当时就一剑杀了它才叫一个大快人心!”
众人听这书呆子说话,都是别别扭扭的,可是又说不出什么不好来,只得做没听见。
“王公子”
楚云上前来说道,“那赵屠夫是当今皇上身边的红人又颇会笼络人心,眼线爪牙遍布京师各地。
那高宝此刻虽然落败而走,但是想他过不了多久便要回来报复的,小妹与王公子还是速速随我回大兴府为妙。”
“我不怕!
父亲大人不把这笨马杀了,我就不回去!”
王知古把手一摆赌气道,“我王知古是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的。
就让他们来这里就好了,我倒要瞧一瞧是什么人这么胆大妄为,竟然敢在天子脚下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胡应昌从一旁冷笑道:“你个呆子还真是好坏不分啊,自愿往人家刀口上送,比这笨马还笨。
百无一用的东西还不如趁现在死了就算完!
不走?不走就算了!
分不清是非和真假,别人再有能耐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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