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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修平静地说道:“就这个地方,两位可还满意?”
“哈哈,满意!”
出声大笑的人是张奔雷,他话刚出口,声音洪亮得如惊雷贯耳一般。
“你嘴巴上的功夫了得,就不知道这拳脚如何。”
“拳脚?”
丁修嘴角微微上扬,“老子有枪干嘛跟你用拳脚。”
说着他举枪便射,打了张奔雷一个措手不及。
张奔雷的实力也不弱,就在丁修举枪的瞬间,他便俯身朝旁边翻了个跟斗,避开迎面飞来的子弹。
张奔雷和吴疾风同为常兴社现任的“双花红棍”
,这个称号一般只会给予社团中最能打的人。
当年传闻旧时“双花红棍”
者要在两肩上分别纹一朵牡丹花,而且梁山好汉中,很能打的武松用的就是红棍,所以取用此名。
“双花红棍”
者对内负责刑罚、对外负责武力扩张,是社团中绝对的骨干爪牙。
张奔雷这一避,让丁修更加不敢小瞧于他。
身后风声袭来,丁修已经来不及开第二枪。
“好快啊。”
丁修还未激活战纹,但两人的速度已经叫他有些咋舌。
就在风声追至耳边时,他赶紧低头侧身,堪堪躲过这一腿。
“咦?!”
夹带风声袭来的人是吴疾风,他嘴里发出微小的惊呼声,心里对丁修的反应也有些惊讶。
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张奔雷躲丁修那一枪属于基本操作,但丁修躲吴疾风这来自背后的一脚就让人有些意外了。
两人一个善拳,一个善腿,当年同拜于一位古武术大师学艺,学的就是这位师傅的拳脚功夫。
他俩加入常兴社之后,得到了一些享用低阶晶核的机会,一时间战力提升迅猛,在社团中隐隐有傲视群雄之姿。
最难得的还是这两人同出师门,彼此之间擅长联手作战,默契程度非常高。
有着“奔雷拳”
之称的张奔雷喜攻正面,拳锋的爆发力十分惊人;“疾风腿”
吴疾风则善袭侧后,出腿速度迅猛,能轻易踢弯小臂粗细的钢制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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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拳头和脚背上的皮肤都练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皮下的神经组织早已死亡,所以在击打中毫无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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