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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忆笑,弯腰去捡,再扔到垃圾桶里,“要我帮你什么吗?”
“不需要,”
季成阳低头,用下巴颏去碰了碰她的额头,“洗干净手,去看会儿书,顺便把头发吹干一些。”
“噢。”
纪忆笑。
季成阳做饭虽不算是顶级大厨的手艺,但胜在熟练,况且吃火锅本就不需要多少准备工作,大概到新闻联播的时间,他们就吃上了。
纪忆小时候在家住,爷爷也是每天雷打不动地看新闻联播,现在暂时住在季成阳家,他也会偶尔看上两眼。
热腾腾的火锅,新闻联播的声音,将这个房间填充的真像是个温暖的家。
纪忆喜欢吃各种蔬菜,还喜欢一下子都扔进去,以前偶尔和同学吃的时候,总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烫,而不是火锅。
倒是季成阳不觉得有什么,事实是,不论纪忆做什么,如今在他眼里都不会有什么,他都会往可爱有趣很好非常好的这种方向去思考……只是偶尔提醒一句,肉刚放下去一会儿,不要现在夹菜吃。
吃到半途,纪忆就开始觉得热,脸颊红扑扑地,还不停拿餐巾纸去擦汗。
季成阳忍不住笑,拿着筷子的那只手挡在嘴前,虚掩着,咳嗽了两声。
纪忆眼睫慢慢忽闪着,去瞧他,并不太明白他在笑什么。
晚上,季成阳洗了澡出来,换了居家的长袖和运动长裤从浴室走出来,寻不到纪忆,随便在房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书房后的藏书室里有灯光。
他推开门,看到纪忆打开了藏书室中间的那盏灯,还有一些书架下层的灯也亮着的,纪忆坐在地毯上,手边摊开两三本书。
“我发现,你喜欢在看过的书里写一些话,”
纪忆扬扬手里的书,翻出一个书签,“达芬奇的笔记也是种财富,他喜欢用从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写,笔下的每个字母在纸上都是反着的,需要在纸上放一面镜子,才能辨认出他在写什么。”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达芬奇传记。
季成阳的确有这种习惯,但这本书他看了太久,已经忘记自己写了什么。
不过他终于明白纪忆在做什么,她正在这藏书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寻找那些她因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阳。
她招手。
季成阳走过去,在她身边盘膝坐下来。
“你看,你还学着写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学家。
达芬奇,绘画、雕塑、天文、物理、建筑、水利、机械、古生物,医学,甚至是军事工程,他是个无师自通的独一无二的全才……她以为她已经足够了解达芬奇,甚至了解到他是个私生子,同时也是个追求同|性|爱情的人,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当她看到季成阳的读书笔记,又发现,自己其实理解的并不深入。
纪忆又翻出了一个书签,继续读:
“西方有人说,上帝将那些自然科学的法则都隐藏在黑暗里,所以,牛顿出现了,将黑暗照亮,将自然科学的法则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
可达芬奇更像是上帝也无法预测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诉世人的东西,可能有些法则,连上帝也不想让人类知道。”
纪忆念得认真。
季成阳却听得有些尴尬,这就是他十八|九岁的想法吗?就是和现在的纪忆差不多年纪时,脑子里在想的事情?
纪忆还想再翻,看有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书签,她用脚尖去顶了顶季成阳的脚:“你帮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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