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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情人送我的。”
席莫回说到“情人”
时,声音轻得宛如呢喃,“他不会来了,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桓修白心里嫉妒极了那个幸运的男人,上前一步想要安慰他:“不晚,不算晚,你忘了他吧,我买个新的给你。”
“不用了。”
车夫打开铁门,席莫回走了进去,再也没回头看他一眼,只留下一句话,戳得桓修白的心烂了洞似的疼:“新的比不上旧的。”
你永远也比不上他。
怎样摔碎一个年轻人火热的真心,席莫回远比桓修白想象中擅长这事。
马车夫走后,桓修白依然留在门外。
他觉得手脚无处安放,仿佛付出的所有感情都被那句话残酷否决了。
如果换做他人,一定早早愤然离去,再也不会回来。
可桓修白冷静下来后,脑中所想却是将席莫回紧紧包裹住的绷带。
昨天,他们在屋里的时候,席莫回明明还没用上绷带的。
今天出来特意遮住脸面,为的就是不让自己看见他的脸。
桓修白反过来一想,这恰恰说明了男人细腻婉转的心思都在自己这儿啊!
遮住容颜,是一种逃避,但这份逃避之下掩盖的是害怕与不安。
席莫回怕他见到了真面目会失望,怕他会因此抛下自己,委屈自己遮遮掩掩,不过是为了能多留他一会,哪怕终有一日桓修白会知道真相,在此之前,席莫回也想珍惜短暂相处的时光。
这哪里是无情,根本是万分的在意和不舍。
桓修白想通这一层,也就不在意他故意伤人的话了。
他将手掌贴在冰冷的金属门上,喃喃自语,告诉离去的席莫回,也是为了告诉自己:“我不可能处处比不上他的。
至少,他都没带你走,我是一定要带你走的。”
“你赶不走我的。”
桓修白叹息似的说完,再次看了看小铁窗,身影没入了黑夜中。
他并不知道,当他说完那句话时,背贴在门上的席莫回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弓起身子,无声哽咽着。
一连数天,桓修白都没去水泥楼梯那儿。
他问了许爱莉,镇子上没有卖珍珠发夹这类精巧玩意的,就用仅剩的钱租了一匹马,快马加鞭跑出城外,去其他地方寻找。
那段时间他过得很混沌,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淌,也回忆不起具体的地名和细节,像是行走在扭曲的梦境里,从一个点跳跃到另一个点,中间的过程大致省略了。
他只记得自己跋涉了许久,终于在遥远国家的商店里买到了同样款式的发夹,他回到镇子上时,那匹马恰好倒在了酒瓶广告牌旁,悄无声息地累死了。
席莫回又开始了等待,他感觉时间漫长,过去了很久很久,又感觉好似只有眨眼一瞬。
他的小情人还是回来了,风尘仆仆,经过黄沙的摧残,太阳的暴晒,在风尘中滚过一遭,变得愈发像个硬朗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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