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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警局,乐璃有一个警察线人,通过那名警察,她得知了一些关于凶案的状况。
刘富豪住的房间在顶层,因为是豪华套间,顶层只有两间房。
通过走廊和电梯的监控得知,刘富豪和他的保镖只上楼,没有下楼。
刘富豪的尸体就在房间,可那个保镖却凭空消失了。
乐璃坐在沈涛和沈慕的中间,她拿手抵着下颌,若有所思:“这应该不是一起密室杀人案,杀刘富豪的应该是那个保镖,可是他杀人之后,人又去了哪儿?”
她百思不得其解。
沈慕想了一会儿说:“这里是22楼,他从窗户爬下楼,应该不大可能,往下行需要时间,很容易被发现。
那么——”
他看着乐璃,突然顿住。
沈涛是个不喜欢动脑的,他追问:“那么什么?凶手到底去了哪儿?”
乐璃说:“他可能是往上爬,藏在了楼顶。”
沈涛“嗤”
了一声,觉得不太可能:“不可能,这个建筑没有天台,他又不是蜘蛛侠,能滋滋吐丝,攀上楼顶。
而且刚才咱们下去录口供的时候,人家警察可说了,他们警察也是特意爬上楼顶搜过的,没人。
他总不可能趁着咱们下楼,翻到了咱们房间藏身吧?切……”
他话音刚落,沈慕和乐璃几乎同时往两个房间看了眼。
乐璃和沈慕的视线,几乎同时落在了沈涛那间房的房门上。
他们搬进来后,有个习惯,为了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晚上睡觉不会关门。
一旦出事,关键时刻大家也好有个帮衬。
可是沈涛那间房,门却被关上了,显然,不是沈涛自己关的。
沈涛下意识头皮一麻,往乐璃身后缩,吞了口唾沫,叫了声:“离……哥,我饿,咱们下楼吃夜宵好不好?”
沈慕也下意识抱紧了乐璃的胳膊,身体在发颤。
乐璃屏住呼吸,反应极快:“你这是什么毛病?晚上吃夜宵这个习惯可不好啊。
好吧,我也饿了,一起去吧。”
她一边说话,一边冲沈慕打手势,收拾电脑和摄影器材。
三人小心翼翼收拾着东西。
好在他们的背包都放在客厅,收拾得很快。
沈涛和沈慕背着包先出包间,乐璃走到门口想起来忘记拿爱马仕包包,立刻又返回客厅取包。
等她取了包,前脚刚踏出门口,身后有人抓住了她的假发,一刀刺过去。
他拽住女人头发,原本设想当她身体朝后倾倒时,立刻用刀刺穿她的脖颈,继而切断。
没想到,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朝后倾倒。
他抓的是个假发,他刺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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