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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诗代表着阅读的另外一种品质。

读书进入到第二个阶段,一定会有这样一个变化,你慢慢知道什么样的语言是好的,也想要尝试去写。

过去是世界为你打开,你只是好奇地去了解。

到了诗歌这个阶段,你的心情开始跟它碰撞,它替你释放,替你表达,同时也在塑造着你。

有人问我,你的文字风格受谁影响比较大?我的文字有三个主要的出处:朦胧诗、摇滚乐、古龙的小说。

去年给我的研二年级学生上课,当我说完这句话,一个学生先是惊讶,然后一声叹息。

我明白他这个惊讶和叹息,他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文字形成风格居然是有出处的。

我在给他们讲诗的时候,会特别强调,为什么要让你们读诗?因为中文有无限可能,每一个玩文字的人都可能有一个新的发明。

成千上万的汉字摆放在你面前,哪天当你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文字时,每一个字都不是新的,但它们完成了一种全新的组合,你就又一次发明了中文。

除了对心灵的塑造,诗歌也会反过来迫使你有新的表达。

诗人是这么说的,你会怎么说?你会怎么想?遇到你有所感触的时候,你会怎么去表达?我觉得挑战都非常大。

当然,读诗还有另外的一种隐喻,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学会了:生命不能只看到外在有用的东西,也要学会汲取很多无用的东西,无用为大用。

古人说,&ldo;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rdo;人生不能干巴。

如果把自己活成了压缩饼干,几天可以,时间长了受得了吗?问问自己能坚持多久?还是需要有另外的滋养。

每个年代选一本书,其实像一个寓言。

当我用《朦胧诗选》代表阅读的第二个十年,是想说到了第二个层次,阅读的作用在于打动你,引发你的共鸣,继而塑造你。

更重要的是为生命添加了很多看似无用,实则有大用的东西。

哀莫大于心不死

到了人生的第三个十年,对我非常重要的书,是唐浩明写的《曾国藩》,一部三卷本的小说。

它来得很巧。

1993年我从电台加盟电视台,去做刚刚创办的《东方之子》。

当时我才二十五岁,但是迅速被推上主持人这个岗位,在改革的逼迫下直接抵达前沿。

我开始跟一个又一个东方之子打交道,我写给栏目的主题词叫&ldo;浓缩人生精华&rdo;,但是我心里会慌。

以自己的年龄和尚浅的心境,怎样去理解那些厚重的人生,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很幸运,就在那一年我读到了在文化圈里开始流行的这套书。

曾国藩在过去的教科书里是&ldo;地主老财&rdo;,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

现在回头重新去评估,你会发现曾国藩是少有的大陆和台湾都要读的人,毛泽东和蒋介石也不例外。

难怪唐浩明这书一出版,在海峡两岸都很火爆。

那么这本书给了我什么呢?我记得我故意将它读得很慢‐当你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是不愿意太快跟它告别的。

只剩最后几页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地下室的宿舍里,看着从半层窗户中透过来的光影,慢慢在墙上移动。

随着光影终于移走了,才合上这三卷本,就像完成了一次漫长的人生马拉松。

那个傍晚,我写了几千字读书笔记,只是写给自己的,因为我在那本书中收获太多太多。

好像有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突然洞悉了与生命、人性紧密相关的一切。

这就引出了阅读的第三层意味:通过与别人的对话,读别人的故事,也跟自己对话,丰富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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