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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和人聊天是这么快乐啊!
这是我从未有过的经历,我们离会所越来越远,我也好似离那些龌龊与黑暗越来越远,我自己都知道我变得越来越开心。
我的脚步甚至变得有些雀跃,我不时回头看他,欣喜告诉他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课程。
说到我喜欢的一位词人时,他立即说出那位词人的一首词。
我惊喜地差点就要蹦起来了,我激动道:&ldo;这是第一回我在生活中遇到有人也认识他!&rdo;
他回头看我一眼,告诉我:&ldo;我整理过他的词,并且自己排版做成书打印了出来。
&rdo;
&ldo;天哪!&rdo;
我发誓,总是自命不凡的我,从未这样崇拜过一个人,也从未这样傻过,我很少这样兴奋。
他根本不是学文学专业的,却连这样生僻的词人都认识,可见所知甚广。
当天的夜空没有星星,家中没出那些事前,我也是个心怀浪漫主义的人。
常常暗自生出些小心思,然后沉溺其中。
出事之后,再没有闲情逸致。
那一晚,是近一年后,我第一次再次有了奇妙幻想。
我想,夜空中消失的星星,是不愿打扰香樟树下,道路上仅有的我们,都悄悄落进了我的眼中吧,悄悄为我照亮眼前的路。
我希望,看向我的楚珩,能看到我眼中的那些星星。
我突然发现,我好喜欢楚珩啊!
难怪有那样多的人崇拜他。
我也好喜欢他!
我也崇拜他!
当时,我以为那种喜欢,只是欣赏的喜欢。
后来啊,我才明白,其实从那一刻起,我就真正的喜欢上了他。
是的,只需一晚,只需一段一同慢悠悠走过的路,甚至可能只是某个瞬间,我就干脆地喜欢上了他。
可是他是楚珩,谁能不喜欢?
只可惜,这一切的一切,我明白的还是太晚。
如果我知道将来我们注定要分开,我们还要多年不见,说不得此生再不相见。
我只想更早地喜欢上他,我想抱他,我想亲他,我想对他说无数遍的&ldo;我喜欢你&rdo;、&ldo;我爱你&rdo;。
比天上的星星还多,也比树上的叶子还多。
往常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走了近两个小时。
我也不知是谁故意放慢了脚步。
但我们再次看到了街灯。
我满腔的兴奋,戛然而止于那些映入我眼底的第一道街灯灯光。
光太亮。
我知道,时间到了,看不到眼中的星星了。
再没有星星照亮我的前路。
安思风再次回到黑暗中。
恰好是一个红灯,本说得十分痛快的我忽然无声,楚珩看我一眼,我没有看他。
我的眼中没有星星了,不想再让他看到。
可我们说词人说得太痛快,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他喜欢吃食堂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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