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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还有一屋子人等着,齐云笙便没为难她,牵着沈念的手继续往前走。
回镇上后齐医生一直是休闲装扮,t恤牛仔甚至运动短裤,怎么舒坦怎么来。
这晚出来见老同学,特意换件浅灰色亚麻衬衫,虽不比正装那样板正,也衬得宽肩窄腰格外帅气。
身材好的男人就该穿衬衫啊,沈念忍不住心猿意马,好想一粒一粒解开纽扣,触摸他的锁骨、胸、腰腹……
“手里拎的什么?”
突然的问话令幻想嘎然而止,唉,差点就解到最后一个!
沈念低头晃晃纸袋,“翟总给的员工福利,十有八九是水杯。”
齐云笙伸手接过,“早说放我车里,拎来拎去的麻烦。”
“见到你太开心,都忘记自己还拿着东西。”
“傻瓜。”
这边的包厢比不上状元楼那般高大上,但气氛好太多,更棒的是还有沈念熟识的人。
“万鹏飞!
李毅!”
被点名的两个男生乐呵呵地站起来,“大美女居然还认得我们,荣幸之至!”
其他人起哄道:“愿赌服输,干杯赶紧的。”
沈念疑惑地望向齐云笙,齐云笙解释道:“他们在打赌,说你要能叫对名字他俩就自罚一杯。”
两人端起啤酒杯仰脖一口闷,完了同沈念感叹:“这么多年没见,谁能想到班花叫别班的小子给采了。”
“醉了吧你?得管人叫哥。
齐哥是不是十几年前就对我们班花有非分之想?你那个妹妹跟保镖似的,但凡有男生靠近沈念她就从中作梗。”
叶磊站起来插嘴:“别乱诬陷齐妙啊,她曾是我的梦中情人!”
“呦,表白过吗?没追上?”
“追上就得随她叫齐云笙哥,我觉得太亏放弃了。”
与这帮人吃饭沈念笑到肚子疼。
他们大多学历不高,在老家从事普通的工作,但老同学就是这样,不论混得好与坏,穷或富,坐到一张桌子上,大家都没变,还可以插科打诨尽情畅谈。
沈念是极容易被氛围带动的人,在翟逸池那呆着束手束脚,到这边却越来越放得开,慢慢的大家都不找齐云笙拼酒,改找她。
啤酒沈念能喝一些,只是她不知道,人一旦有了喝多的苗头,就会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千杯不醉。
齐云笙又摸不准她的量,见她笑得那样开心不忍扫她兴,以至于最后散场时,叮嘱他不可以醉的人靠在他怀里站都站不稳当。
叶磊也没料到会把沈念喝趴窝,作为这次聚会的组织者他十分过意不去,亲自护送到路口帮他俩拦出租车:“你好生照料她,妈呀要让人知道我们这帮大老爷们把一女同学灌醉,不得笑掉大牙?”
齐云笙能说什么呢?只能干巴巴地答一句:“她高兴就好。”
途中沈念顺从得像只小猫咪,然而回到熟悉的家中,她突然发起酒疯:先是把猫狗强行摁到床上,接着命令齐云笙也不许离开,夜里必须陪她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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