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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rdo;
&ldo;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风中。
&rdo;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
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ldo;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rdo;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
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煳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
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ldo;那天我,一直哭。
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rdo;
&ldo;所以我,一直哭。
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
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
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rdo;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ldo;一直哭,一直哭&rdo;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
流行歌曲通常3、4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10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二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五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八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
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其中之一。
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
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电视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
因为94年前后我市流行电视点歌,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市电视台上点个歌祝福一下,然后不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给电视台打电话说:&ldo;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我想点那首诗。
&rdo;结果电视台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
然后……连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
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
三天之后,电视台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力,电视台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
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电视台该被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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