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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傅子遇面前,路念笙总会不由自主变成个小女人。
这种感觉很陌生,就连她自己都不习惯,却无法控制。
傅子遇说要约会,还真是约会,他带她去看电影,在漆黑的到电影院里面拉着她的手与她亲昵耳语,她连电影演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到离开电影院脸还是滚烫的,傅子遇心情大好,又带着她去逛街。
去的是国贸,他兴致勃勃,在一楼见了珠宝首饰专柜,就拉着她看,问她喜欢哪个。
柜台里面一堆亮闪闪的东西,路念笙看的眼花缭乱,过去二十多年里她活的粗糙,虽说是个女孩子,由于生活所迫,从未花心思在打扮自己上,但是女人骨子里面都爱美的东西,现在看到这些闪亮的小东西,她眼神还是微微有些兴奋。
她所拥有的首饰只有一样,就是手指上的那个结婚戒指。
那还是临时买的,傅子遇本来打算要给梁佳茗戴上的。
婚礼那天他在台子上给她戴戒指的时候,眼神仿佛要在她脸上钻出孔来,满满的都是怒意。
她想到这里,眼神有些黯然。
“对了……”
傅子遇突然开口打断她思路,道:“说起来,欠你一个结婚戒指。”
她一怔。
傅子遇似乎是和她想到了同样的事。
他表情有些感慨,低头看戒指,导购小姐忙不迭地推荐起来。
他将路念笙无名指上原来那个戒指摘下来,然后催促她试戴导购小姐推荐的戒指。
她抿唇不语,也没动作,他就自作主张地低头拿起崭新的铂金戒指往她无名指上套,他眼帘低垂,眼神温柔,她心口砰砰跳起来,突然就要把手抽回来。
她觉得自卑,手长的不够好看,不是那种保养得当娇嫩无比的双手,她手上甚至还有陈年的旧伤口,都是很早前被梁杰打出来的。
傅子遇眉心一蹙,“怎么了?”
她不说话,他就又强硬地将她手拉过去,看到她手背上近虎口的位置一道旧疤痕,没有说话,将戒指戴在她无名指上,看了看,“你觉得怎么样?”
她瞥了一眼,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铂金质地,镶了钻的戒指熠熠生辉,可视线稍微放大到整个手背,那道狰狞的疤痕就十分刺眼了,她咬下唇,“戒指是好看……”
顿了顿,“可手不配。”
他一怔,神色有些复杂,好几秒,攥紧她的手,“喜欢这个戒指吗?”
导购小姐见傅子遇明显挺中意这个戒指,赶紧对路念笙说说:“您先生太有眼光了,这是我们店里现在销量最好的戒指……”
导购小姐说了一大堆,路念笙脑子却停留在最初那几句上面。
——您先生太有眼光了。
她唇角不禁勾起来,傅子遇见状,爽快对导购小姐道:“那就这个吧。”
路念笙一下子急了,拉傅子遇,“什么啊,我没说要这个。”
“不喜欢?”
他问,“我觉得不错。”
她想了想,“你让我再挑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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