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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态的男人穿得也富态,穿着金黄衣袍,在光下像个天然发光体,金光闪闪。
为了避免闪到自己眼睛,尘不染略微移开视线,说了目的地。
金光闪闪一笑,道:“这可巧,我们也去瞿州。”
马车里宽敞,除开金光闪闪还有两人,都是男人,一个仆从打扮,一个穿着棉袍,看着白白净净。
金光闪闪依旧笑着,脸上一片和气,道:“瞿州路远,老先生若是不嫌弃,便跟我们一路罢。”
仆从也跟着笑,只有坐在最后的长得白净的年轻人看着他,悄悄摇头,眉头皱得死紧。
尘不染上了马车。
金光闪闪让他坐在了对面,年轻人的身边,原还在皱眉的年轻人现在却眉眼舒展,和他打了声招呼,看不出任何异样。
仆从关上马车门,往外喊了声,马车夫便扬鞭,马蹄声响起,马车开始逐渐向前移动。
刚上了马车的人摘下头上草帽,一头乱糟糟白发冒出。
其他人看不清脸,也完全顾不上看脸,视线全被凌乱白发占了去。
金光闪闪很健谈,也爱笑,车里一片融洽。
经介绍,尘不染得知年轻人是书生,原住在离这边很远的地方,瞿州有闻名一方的大儒,他此行前行便是为了前去求学。
金光闪闪问起自己时,尘不染便道去取药。
他声音哑,但咬字清晰,其他人能听得清楚。
闻言,金光闪闪和侍从上下看了眼他,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什么考量。
年轻人也看了眼他,但没说话。
马车确实比步行要快不少,平日里要不少时间的路程不消半日便走完,已经接近日暮,一车人在下个镇上的酒楼暂时歇脚。
这边连着商路,酒楼生意挺好,里面热闹,说书人说得面红耳赤。
先是定了今晚歇脚的地方,几人在大堂坐下。
约莫是看金光闪闪看着富态,小二把他们安排在了靠近说书人的地方,算是个好位置。
金光闪闪点了一桌的菜,还上了酒,小二给每人倒了一杯。
一杯酒下肚,金光闪闪看了眼依旧顶着头乱糟糟白发的人,聊起了自己的从前。
“……你别看我现在如此,之前我还住在金陵时,体弱多病,身无分文,什么人都能踩上我两脚,路过的赤脚医师也断定我活不过中年。”
他话说着,停顿了下,看向坐在对面的两人。
尘不染点头,表示自己在听:“嗯。”
书生看着比他要有感情些,除开应声外,还评价了句“真惨”
()。
两个人都没有强烈地表明想要继续听下去,于是站在一侧的侍从接住了话茬,问道:“那老爷是如何变成这样的呢?”
“金陵待不下去,我便南下,没料到在瞿州遇到了贵人。”
金光闪闪试图寻找眼神交流,却发现只有书生还在听他讲话。
尘不染没听,因为刚才中途休息去喝水的说书人又回来了,开始讲起了新的故事。
金光闪闪:“……”
金光闪闪加大了声音,又道:“人要修其身,需得由内而外,那贵人教了我如何洗髓伐骨,再配以平日修习以修养根骨,只是这方子不能外传……”
他这次话说一半再看去时,对面没一个人在听他讲,连剩下的书生也转过头去了。
说书人讲到了音宗宗主的事,正讲到精彩处,酒楼里的人都听得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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