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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倒是。
比如在火星上看地球。
弥逸在心里表示赞同,跟现在在地球上看地球完全不一样。
门铃声响起,送餐员送来了餐点。
姐弟俩坐下吃饭。
弥逸先吃了一口鸡肉,淡的,没啥味道。
又咬一口蛋白,还是淡而无味。
然后又扒拉了下蔬菜沙拉,觉得实在是难以下咽。
转头看方颐,却在大口大口地吃着,那香甜的样子简直让他怀疑他们吃的不是一样的餐点。
“先将就吃点吧,等会我再带你出去吃。”
方颐这时候才想到,自己的这位弟弟平日娇生惯养,对吃食很是挑剔,营养餐少油少盐寡味,他肯定是吃不惯。
“你们平时训练就吃这个?”
弥逸忍不住想,那位金哲不会就是因为吃不饱、吃不好、身体虚弱才出意外吧。
“嗯,这样比较健康。
习惯了就好了。”
方颐答道。
真够惨的!
弥逸在心里想,然后又想起一个问题。
“你是因为喜欢金哲才喜欢极限运动吗?”
像是被一只利箭射中靶心,方颐突然停住了动作,脸色像是被瞬间冰冻,然后又被阳光慢慢解冻,脸上有一丝自觉难为情、竭力要隐藏的笑意。
“不,我是因为喜欢极限运动才认识金哲的。”
她的肤色是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喜欢亲近阳光的古铜色,不过现在好像更亮了些。
“你刚才问我,我为什么喜欢极限运动?可是我不玩极限运动,我又能做点什么让我觉得自己是存在的呢?”
方颐大概是不想跟弟弟讨论这个问题,自动转移话题。
“我也不喜欢读书,不想当学者,也不想学管理,不想进方氏做事,目前大概也用不着我去联姻,家里有更合适的方竞琪——她从小学弹琴学跳舞,一看就是名门闺秀。”
“像我这样,不男不女,当然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会喜欢,娶妻要娶贤,这是所有有点身家的人家的家训。”
“当然我也不喜欢那样的生活,目前的生活已经够无聊了,难道我还要把自己再关进另一个监狱?”
“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像个行尸走肉,总需要些激情刺激下神经,证明自己还活着。
而极限活动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每次运动后,感觉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是新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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