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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手对鼓槌节奏感已然消亡,鼓不再是我灵魂的承载点,暗夜她也不再束缚我的灵魂。
至于薇桑远走的那个盛夏,事实上在多年前就应该遗忘。
朔其说到这里,表情是如此的释然。
然后又拍了拍小夜的肩膀,说了些什么。
大厅里飞往日本班次的通告再次回荡。
我和小夜并肩站着,目送朔其的背影逐渐隐藏。
朔其消失的最后片刻,忽然转身对着我们,做了一个手势,在胸前环绕一圈。
而后,再转身。
继而同时光一道远离。
走出大厅,听到头顶掠过巨大的轰响,天空星辰忽明忽暗,闪烁不定。
我低下头默默对自己说,停留在心底的那些碎片,请你们离开吧,离开吧。
然后陪着小夜继续游走于芒的大街小巷,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
给她讲述了女孩薇桑的故事,并将朔其委托于我的那只被薇桑挽救回的鼓槌交给了她。
小夜接过的时候,什么也没说,眼角闪动着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回到各自的轨道,继续轮回的生活。
聚散离开,聚散离开。
十三岁的我,看着掌心复杂的生命线,缠绕如麻,万劫不复,背负着累累的伤痛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十四岁的小夜,悬浮在寂静的夜空,捧着虔诚的信念坠落一堆碎片,脸上是一种几近深渊的绝望。
十五岁的朔其,沉浸在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回头,以“暗夜”
为赎罪的工具,敲击生命的鼓点。
而十岁那年远走的薇桑,是个出生起就无法开口说话的女孩,她听不见汽车的示警。
手指交错,在胸前环绕一圈。
这个手语的意思是:幸福。
16、七月十六日作者:暗月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里种的花一朵朵地凋谢,一朵朵地死掉,我背着那个已是半旧的蓝色背包离开了上海。
路上我看着来往的车扬起的满天灰尘,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个说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铁里说上海,乌烟瘴气。
于是我抬头看见云端的客机,想到那个蓝天布满白云的日子,那个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机场他一脸坏笑地说,乖,不要哭。
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后,就真的哭了出来。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园青春偶像剧的大多数开场,发生在浪漫的学校图书馆。
我总对他说,你就不能学学《情书》里的柏原崇,在图书馆里第一次见面好歹制造点浪漫,谁像你,一点情趣都没有。
大狗挑着眉说,笨,日剧看多了吧,就爱幻想,那是艺术,艺术高于生活懂不懂,再说如真像电影那样,我早已经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和蔼可亲的好朋友了。
我说,谁你好朋友,臭美。
还记得那天是去图书馆帮忙填资料,天晓得我竟和一个小男孩比起速度来。
那天回忆起来还真是一场不小的噩梦,一小时内我竟填完了157份图书资料,放下那支钢笔后右手直颤悠,之后几天我看着右手拿画笔时微微的颤动及肌肉传递过来的隐隐疼痛,想,哎,这只手算是完了,艺术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这样被迫害了。
我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恨恨地发誓再遇见那个男孩时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较劲的男孩就是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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