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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的猫脖子本子陪伴了我多于5年的时光,它里面的纸曾用来和三戈传纸条,本子中间也夹过三戈写来的潦糙情书,后来被我用来写小说。
这小说将以这个北方的晨日结束。
两个交错的人,没有厮打,没有拥抱,大家都穿得是舒服的鞋子,轻巧地走过彼此。
然后是过年了,大家都睡过了头,忘记了好些事情。
可是在我坐下来写的时候,小蔻突然出现了。
小蔻坐在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上,从我旁边经过。
对于小蔻的记忆,都和颜色、指甲有关。
小蔻坐在我中学班级的最前面,她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使用指甲油。
她会随着不同的情形改换指甲的颜色,比如,化学课的时候她喜欢用一种和硫酸铜一个颜色的,而解剖鸽子的生物课上她把指甲涂成鲜血淋漓的大红,有一次我在钢琴课的课外小组见到她,她的指甲是黑白相间的。
不过据说小蔻后来死于车祸。
也据说我的同学们送去了五颜六色的ju花,出殡的时候放在一起像个大花车。
当时我不在b城,我在遥远的地方想着,死去的时候小蔻指甲应当是什么颜色呢。
我和小蔻一直都不算很熟,但是我向来都对这个有色彩癖的女孩子抱有极大的好感。
所以在小蔻从车里把头伸出来叫我时,我非常感动这女孩没有死。
于是我就热情地回应了她。
于是她也热情地停下车,走出来。
于是我把我的小说重新装进背包里,站起来迎接她。
她说:“我今天结婚。”
我说:“不可能,你比我还小,不到年龄。”
她没有理会我的对她的婚礼提出的质疑,继续说:“你去看婚礼吧。”
我停顿了一下,注意到小蔻的手指甲今天是透明的。
确实是奇妙的透明色,她碰我的时候我都感觉不到那些指甲,像不存在一样。
这美妙的指甲再次提醒了我多年来我对这女孩的挂念,于是我说:“好吧,我去。
你的婚礼在哪里举行?”
“湖山路。”
小蔻说。
我在湖山路上向南走。
前面是带路的小蔻。
我又回到了湖山路的十字路口。
隆隆的车穿梭,然后我就在车的中间fèng隙里看到了三戈。
这令我几乎发出了惊异的叫声。
因为我离开湖山路至少已经一个小时,可是三戈仍旧在这条路上。
三戈现在向北走。
他的牛仔裤很紧,不过这并不说明他胖了,相反的,他瘦了很多。
瘦了很多之后他就穿了一条更加瘦的牛仔裤,外面的裙子像朵喇叭花一样打开,他抽烟的时候鼓起双腮,像长队伍中吹风笛的苏格兰兵。
小蔻这个时候带着我过那条马路,她站在我的左边,虚无的小手抓着我。
她也看见了三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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