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我的手对鼓槌节奏感已然消亡,鼓不再是我灵魂的承载点,暗夜她也不再束缚我的灵魂。
至于薇桑远走的那个盛夏,事实上在多年前就应该遗忘。
朔其说到这里,表情是如此的释然。
然后又拍了拍小夜的肩膀,说了些什么。
大厅里飞往日本班次的通告再次回荡。
我和小夜并肩站着,目送朔其的背影逐渐隐藏。
朔其消失的最后片刻,忽然转身对着我们,做了一个手势,在胸前环绕一圈。
而后,再转身。
继而同时光一道远离。
走出大厅,听到头顶掠过巨大的轰响,天空星辰忽明忽暗,闪烁不定。
我低下头默默对自己说,停留在心底的那些碎片,请你们离开吧,离开吧。
然后陪着小夜继续游走于芒的大街小巷,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
给她讲述了女孩薇桑的故事,并将朔其委托于我的那只被薇桑挽救回的鼓槌交给了她。
小夜接过的时候,什么也没说,眼角闪动着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回到各自的轨道,继续轮回的生活。
聚散离开,聚散离开。
十三岁的我,看着掌心复杂的生命线,缠绕如麻,万劫不复,背负着累累的伤痛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十四岁的小夜,悬浮在寂静的夜空,捧着虔诚的信念坠落一堆碎片,脸上是一种几近深渊的绝望。
十五岁的朔其,沉浸在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回头,以“暗夜”
为赎罪的工具,敲击生命的鼓点。
而十岁那年远走的薇桑,是个出生起就无法开口说话的女孩,她听不见汽车的示警。
手指交错,在胸前环绕一圈。
这个手语的意思是:幸福。
16、七月十六日作者:暗月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里种的花一朵朵地凋谢,一朵朵地死掉,我背着那个已是半旧的蓝色背包离开了上海。
路上我看着来往的车扬起的满天灰尘,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个说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铁里说上海,乌烟瘴气。
于是我抬头看见云端的客机,想到那个蓝天布满白云的日子,那个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机场他一脸坏笑地说,乖,不要哭。
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后,就真的哭了出来。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园青春偶像剧的大多数开场,发生在浪漫的学校图书馆。
我总对他说,你就不能学学《情书》里的柏原崇,在图书馆里第一次见面好歹制造点浪漫,谁像你,一点情趣都没有。
大狗挑着眉说,笨,日剧看多了吧,就爱幻想,那是艺术,艺术高于生活懂不懂,再说如真像电影那样,我早已经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和蔼可亲的好朋友了。
我说,谁你好朋友,臭美。
还记得那天是去图书馆帮忙填资料,天晓得我竟和一个小男孩比起速度来。
那天回忆起来还真是一场不小的噩梦,一小时内我竟填完了157份图书资料,放下那支钢笔后右手直颤悠,之后几天我看着右手拿画笔时微微的颤动及肌肉传递过来的隐隐疼痛,想,哎,这只手算是完了,艺术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这样被迫害了。
我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恨恨地发誓再遇见那个男孩时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较劲的男孩就是大狗。
骑个电动车也穿越,关娇娇觉得自己绝对是踩了狗屎,才有了这么一个狗屎运。这个狗屎运的后续就是,还多了一个免费的又聋又哑的相公。只是她突然觉得这个相公不简单因为她发现这男人不但能说话,还能听见!于是怒了王爷您是不是要解释一下?女人,本王何时说过本王不会说话?不能听见?某王爷挑眉。某个小女人愣了愣,细想好像是这样吧可是为什么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待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某王爷早就将她拆之入...
叶欢真的不情愿,不管多大的事情他都必须插上一脚,不论多牛x的人物,他也必须硬着头皮拼一拼,而且打赢之后还得牛气哄哄地说一句皈依吧,我是你的信仰可是没办法,这就是旦哥的要求,荣耀,传教,出风头这年头,给人打工不容易!...
周童是个老兵,想给自己找个漂亮媳妇,可招惹了白梦涵之后,身边女人一涌而来,有要跟他好的,有要吊打他的,也有要他命的妈呀,你们一个个来行不?老子有点忙不过来啊!...
关于最强兵王最强兵王,虎视群雄,为国而战,为民出鞘,只有站死,绝不跪生,无怨无悔!这是一本男人的书!这是一部热血的故事!狼群172543956,欢迎大家加入,共同探讨最强兵王!...
神话将不再是神话,陈宏将踏破神话!平凡的他,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了先天至宝混沌钟,又如何一步步走向神话巅峰,站在至高之点笑傲天下!!!本人新作,喜欢的书友多多观赏,感谢各位书友的精神支持!!!纯属虚构,不必介怀!分享书籍混沌圣尊作者天空光明...
一个落魄书生,无意中吞食了一滴上古祖巫精血,成为了一个炼血大巫。给我一滴血,我就掌控了你的生命!在佛门和仙道等巨无霸最鼎盛的时候,大千世界最后一个大巫,带着无上的巫门气息降临,以杀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