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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前刚嫁进李家温温柔柔的小媳妇,如今摇身一变,化身成了手拿鸡毛掸子的母老虎,家里小辈以前最喜欢文氏,因为她每次都会买好吃的。
现在最怕的就是文氏,远远见着都要绕道跑,活像老鼠见了猫。
别人跑得,李承寿作为亲儿子可跑不掉,不仅跑不掉,还是重点整治对象,可谓苦不堪言。
这会儿文氏又不知从哪钻出来,横眉冷目地瞪着儿子:“书背完了吗?”
李承寿刚还眉飞色舞地跟李承福说话,这会儿却开始打摆子,哆哆嗦嗦地说道:“还、还没……”
“书没背完那你在干什么!”
文氏的声音拔高了几个度,“你看看你,都多大了,一本千字文背了五天还没背下来,你承福弟弟当初从早到晚,饭都忘了吃,一天就背完了。
你呢?满脑子就知道吃吃吃,少吃一口你不会死,但是少背一本书那就是秀才和泥腿子的区别,天壤之别!”
文氏控制不住地声音越来越高,她说的冒火,根本没注意到李承寿在她的职责下,头越来越低,神情越来越沮丧。
院子里,李承福刚把罐子里的水擦干,抬头就见他三哥快哭了的表情,心里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二伯娘似乎有些急躁了。
从前三哥一本书都没读的时候,也没见她说什么,如今三哥都学完两本,不过就是卡在了《千字文》后半部分,二伯娘就跟魔怔了一样,天天催着三哥背书不说,每天责备的话语更是一句不少。
再这样下去,孩子该厌学了。
李承福觉得自己还是喜欢从前那个说话神采飞扬的三哥,而不是现在这个眼里都快没光了的小可怜。
他抱着罐子起身,朝文氏走去。
“二伯娘,今天下午我不用去私塾,可不可以让三哥跟我一起练字啊?三哥写字好看,我想让三哥教教我。”
文氏听见这话,眉目舒展了些,儿子读书不行,但写字还算拿得出手,承福读书厉害,那手字是真难评。
不过承福才三岁,还控制不好笔力再正常不过。
儿子有一方面能超越侄子,想到这个文氏的心才算好受了一点,遂同意。
“没问题,一会儿吃了饭我让他去找你。”
然后又转头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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