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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没有记错,裹小脚发展到明清就是从小开始裹,明清之前什么情况他说不准,但是估计也好不哪儿去。
都裹小脚了还有什么可辩解的,就算没有明清那么残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头还没有长成,四五岁的时候开始裹脚可以比长大之后再裹少收点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里?不一样还是双足残疾?
文人士大夫喜欢这个调调,女子或主动或被动都要去迎合当权者的喜好。
裹了小脚走路不方便,所以只有大家闺秀才有资格裹脚,贫苦人家的女儿要干活自然不能和衣食无忧的大家闺秀一样。
就和有段时间欧洲流行束腰一样,贵妇有钱有闲折腾这些,贫苦人家想折腾都没那个资格折腾。
外人觉得是受罪,当事人却觉得受点罪就能受人夸赞跻身上流社会非常值得,有人拦的话估计还觉得别人找茬。
真到了那个时候想制止这种风气都难。
有钱有权的人家觉得家中女儿裹小脚可以彰显地位,贫苦人家想要往上爬也想给女儿缠足,风气如此怎么制止?
除了朝廷下令强制不许裹小脚,不然他想不出别的办法。
后世禁止缠足从清末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废止,但是他上学的那个年代还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觉得缠足好要祸害家里的女孩儿,可见想彻底废除这等恶习有多难。
风气发展起来之后再禁止很难,好在现在民间还没有裹小脚的习俗,从源头解决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赵大郎!
接下来就要靠你了!
千千万万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从皇家开始肃清这种陋习,千千万万的女同胞都会感谢你。
裹小脚的源头是皇家,让皇家子弟去解决合情合理。
这等有违天理有违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残忍,怎么能让女子从小忍受?
真要觉得弱柳扶风的身子骨儿好看就自己缠,把脚砍了都没人拦,世上有几个男人愿意?
砍掉双脚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脚裹缠残疾比刖刑还恐怖。
刖刑砍了
脚只疼一阵子,裹脚裹出来的残疾双脚要疼一辈子,看看哪个男人敢把这一套往他们自己身上使?
宽于律己严于律人,呵,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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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一样,他还是个男孩。
小小苏一脸严肃,为他从身到心的清白感到骄傲。
小赵感觉这时候不说点什么不合适,于是一拍大腿义正言辞的说道,“陋习!
恶习!
祸国殃民!
积恶余殃!
不能学!”
待会儿回别院就找母亲祖母说,母亲祖母都是女子肯定感同身受,他们商量好后再去找爹爹,这样就算爹爹觉得他们是小题大做也没法阻拦。
苏景殊眸光沉沉,仔细回想上辈子听过的裹小脚的坏处,怎么夸张怎么说给肩负消灭陋习重任的小光国公听。
如果他们什么都不做,过个几十年上百年几百年那些事情就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
假如他们穿越到百年之后,家里的母亲撑着小脚操持家业虚弱不堪,姐姐因为裹了小脚符合世人眼中好女子的形象一家有女百家求,嫁到夫家后重复母亲操劳痛苦的一生。
如果有年龄尚小妹妹,他们还要眼睁睁看着家里人把可怜的女娃儿禁锢起来给她裹脚。
小孩子受不住疼哭的撕心裂肺,偏偏家里人都是铁石心肠,平时疼她宠她的人都对她的哭喊置若罔闻,任由她哭泣挣扎也要坚持把她健全的双足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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